翼城县文物旅游局大河口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编制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FZPZB-2017-104 翼城县文物旅游局大河口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编制工程招标公告 临汾中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翼城县文物旅游局委托就翼城县文物旅游局大河口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编制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翼城县文物旅游局大河口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编制工程
二、项目编号:LFZPZB-2017-104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该项目规划面积测算:大河口遗址规划一般区域范围175.2948公顷,重点规划范围93.6849公顷,总规划区域面积268.9797公顷。
2、项目预算:118万元
3、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50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单位具备住建部认定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以上、国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的资料:(通过有效年检的)
1、企业法人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清晰,以备扫描二维码);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具备住建部认定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或以上、国
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
7、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和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
8、近三年完成文物保护工程或规划项目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9、就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二套(留存)。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6月19日-2017年6月2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09:00-12:00,13:00-17:00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7月13日9时30分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1室(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和《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翼城县文物旅游局
联 系 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13734089711
采购代理机构:临汾中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刘 杨
联系电话:18335712572 0357-4912666
临汾中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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