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委会领导审批,开发区招标投标办公室受开发区建设局总工办委托就2017-2019年度中介服务单位打包建库工作进行公开招标,本次建库涉及的在30万元以内的中介服务包括:勘察、设计(小型房建、市政、景观绿化)、标底编制、地形图修测、交通影响评价、设计试桩、管线竣工测量等,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总公司
二、招标范围:207-2019年度单个项目咨询服务费用在30万元以内,如有特殊要求的可另行组织招标。
三、投标人资质
1、市政工程勘察: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市政工程设计:道路甲级及以上资质、排水乙级及以上资质、桥梁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在扬州市从事过市政设计工作(2014年6月以来);
3、景观绿化设计:风景园林乙级及以上资质;
4、标底编制: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近三年在扬州市从事过标底编制工作 (2014年6月以来)
5、地形图修测: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
6、交通影响评价:城市规划甲级资质;
7、设计试桩: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8、房建工程设计:房建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在扬州市从事过房建工程设计工作 (2014年6月以来);
9、管线竣工测量:地质勘查(地球物理勘查专业)乙级资质和测绘(工程测量专业)乙级资质。
四、服务期限:两年
五、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报名提供原件、复印件装订)
1、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资格预审文件,装订成册,以便招标人对承包方进行资格预审。
2、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为经办人正常办理近6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016.12--2017.5);
4、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合同、无不良记录承诺函、在扬州有固定场所的承诺函(市政设计、房建设计、标底编制);
5、投标人投标报名前需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一个项目壹万元),若投标人不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报名资格将被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将付款凭证【电汇凭证或转账支票(凭进帐单)】于报名现场随同递交查看。
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95588 51108 000 389709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工商银行开发区支行
六、报名时间:
2017年6月19日--2017年6月27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3:00—5:30(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市维扬路108号开发大厦南附楼3楼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人:杨工 范工 宋工
电话:0514-82982663 87887956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区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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