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E3206010318000148项目名称五山地区地质灾害治理和生态修复 标段编号E3206010318000148001001;标段名称五山地区生态修复工程设计;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7年6月21日公告结束时间2017年7月13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五山地区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招标公告(二次,资格后审) 一、工程名称:五山地区生态修复工程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工程地点:狼山旅游度假区 五、工程概况: 包括但不限于园路、广场、桥梁、水系及驳岸、照明、山体排水、综合管线、景区配套用房、建筑修缮及休闲康体设施等设计,具体范围见区域红线图。 六、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设计内容包括: 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必须的测量、勘探及现场服务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七、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投标人具备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必须是省人事部门颁发的证书)的风景园林专业人员(园林专业指风景园林专业、规划、景观设计专业、环艺专业)。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限额设计2000万元(或设计合同额或设计费结算额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设计(需提供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若设计合同未能充分证明本业绩要求,则投标人需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材料),并在该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景观设计负责人。如未能提供有效证明体现项目负责人或景观设计负责人,该业绩视为无效。 4、企业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5、其他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人员(提供与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2)近三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推)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江苏企业可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下载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3)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投标截止前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行业快讯”栏下载查看。 (2)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标前澄清、答疑、修改、补充等资料均在南通工程建设网“行业快讯”栏发布,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在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 13日9时3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裙楼五楼开标室](以开标当日电子屏显示的为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评标法,详见附件。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狼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南通狼山汽车客运站 联系人:施先生 电 话:0513-85700216 招标代理: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A座2202室 联 系 人:蔡女士 电 话:18906296216 邮 箱:nttczj@163.com 2017年6月21日
附件: 评标办法 (价格单因素) 一、评标程序 资格审查-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单位。 二、资格审查 (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后,方可参与商务标的评审。 (2)评标委员会按下表所列的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书面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资格审查标准 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投标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具备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必须是省人事部门颁发的证书)的风景园林专业人员(园林专业指风景园林专业、规划、景观设计专业、环艺专业)。职称证书(若职称证书上未体现专业的,则须另外提供学历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① 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② 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① 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② 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5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2014年1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限额设计2000万元(或设计合同额或设计费结算额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设计(需提供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若设计合同未能充分证明本业绩要求,则投标人需再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材料),并在该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景观设计负责人。①需提供设计合同,若设计合同未能充分证明本业绩要求,则投标人需再提供建设证明材料。 ②未能提供有效证明体现项目负责人或景观设计负责人,该业绩视为无效。 6无行贿犯罪记录近三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推)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江苏企业可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下载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7投标人诚信承诺投标人诚信承诺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投标人服务承诺投标人服务承诺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备注: ① 上述1-6项须提供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备查。上述第7、8项须提供原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② 上述内容任意一项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不通过,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商务标(100分) (一)投标报价原则 1、本工程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建设部颁)确定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具体计算式如下: 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1-下浮率) 注:1)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中附表一《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确定;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 2)各类调整系数一律取1.0 。 投标人在此基础上进行下浮率报价,并约定下浮率为正数。 2、现场服务费占设计费的比例为15% 。 * 如投标报价不能满足以上两点要求,则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不再参与后序评审。 (二)商务标评审办法 1、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下浮率报价大于20%的投标报价,小于或等于20%的下浮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废标、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下浮率的计算。 2、评标基准下浮率的确定: 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为 A; 若5<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1个最高投标下浮率和1个最低投标下浮率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去掉其中的2个最高投标下浮率和2个最低投标下浮率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下浮率 =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 评标基准下浮率只计算一次,一经确定,不因招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计算商务标得分: 各投标下浮率与评标基准下浮率相比,每多一个百分点扣0.6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如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推荐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最高得分有相同时,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四、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五、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评委在评选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骗取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保证金,并将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六、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并作出最终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