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供应商: 我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采购人灵山县灵通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拟对灵山县城荔香大道三期(丰收路至马鞍山大道段)道路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7-G3-HCLS-0166)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17年6月23日17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反映,以便我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灵山项目管理分公司(灵山县灵城镇江南大道22号)。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 0777-6662332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6月21日
附件 0166 招标文件预公示 .pdf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