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WXXQ201706009项目名称飞凤路(锡宅路—泰伯大道)道路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WXXQ201706009-W01;标段名称飞凤路(锡宅路—泰伯大道)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7年6月22日公告结束时间2017年6月26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飞凤路(锡宅路—泰伯大道)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名称)飞凤路(锡宅路—泰伯大道)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飞凤路(锡宅路—泰伯大道)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飞凤路(锡宅路—泰伯大道)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新经发[2017]18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吴文化博览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吴文化博览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金诺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无锡市新吴区东南角的鸿山片区 工程规模: 飞凤路(锡宅路—泰伯大道)位于无锡市新吴区东南角的鸿山片区 ,起点为锡宅路,终点为泰伯大道,全长约4370米,规划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40km/h。本段道路红线宽44米,为双向四车道。沿线共六座桥梁。本项目工程造价约10000万元 工期: 15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200万元 招标范围: 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勘察、测量、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估算)、方案设计优化(估算修正)、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道路、管线、照明及交通设施等工程内容)、施工配合及其他相关服务。投标人中标后要求提供详细勘察报告、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图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深度要求满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质量标准: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设计成果必须通过审图中心的审核,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要求同时具有下述a、b两项资质:a)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资质;b)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财务要求:2014至2016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道路或桥梁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级)或以上职称;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17年3月~2017年5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7年3月~2017年5月的缴费证明 (3)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22日 9:00 时至2017年06月26日 17:00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07月17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新区服务点(新吴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吴文化博览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诺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新区鸿山镇飞凤路202号地 址:无锡市新吴区长江路5-3号东方银座807-808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许治民联 系 人:吴加安、潘琳芳 电 话:0510-88990982电 话: 0510-85217757、15061778697 传 真: 传 真:0510-8521775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jsjinnuo666@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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