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繁荣路与豪岗大道交叉口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重新招标) 批复文号 穗南发改项目【2016】285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繁荣路与豪岗大道交叉口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繁荣路与豪岗大道交叉口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重新招标)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 1.1.3 设计范围:该项目对繁荣路与豪岗大道交叉口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现状车行道加铺沥青罩面,交叉口进行渠化改造,新建树池及中央防护栏,人行道采用花岗岩人行砖及路缘石进行设计升级,增加非机动车道,局部设置雨污水管道并更换管道井盖,改造标志标线及交叉口信号灯控,中央绿化带及平交渠化岛进行绿化升级改造、入口标志等。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 □热力工程、■绿化工程、□综合管线。 1.1.5 项目批准文件: 穗南发改项目﹝2016﹞285号 。 1.1.6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1.1.7 建设规模:本改造工程为繁荣路与豪岗大道交叉口改造工程,沥青罩面数量7414m2,拓宽改建12971m2,花岗岩人行道3490m2,非机动车道1542m2,绿化面积4734m2等;本工程还增设交通灯控设施及电子警察、视频监控,以提升路网通行效率。项目总投资约2364.36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相关设计规范及任务书要求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工程报建相关图纸及其费用。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勘察资质或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勘察资质。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从事市政路桥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须同时附上截止投标前半年或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 1.2.6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7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 需要/ ■不需要): 1.2.8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需要/ ■不需要): 1.2.9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注: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的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件2)。 1.3.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人承诺》(详见招标公告附件3)一式两份。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 1.4.1 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99.68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77.39万元,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2.29万元。(专业调整系数取1.0、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取1.0、附加调整系数取1.1,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10%作为基数,结合投标总报价与投标总限价下浮率结算。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以财政评审批准的工程概算建安费为计费额按照上述计算方式进行核算。) 1.4.2 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3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30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20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25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1.6.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 电话:020-34936983 地址:大岗镇兴业路39号 1.6.6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其他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 1.7.2邮政编码、地址:大岗镇兴业路39号 1.7.3 联系人:程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84994111 1.7.5 传真号码: 1.7.6 电子邮箱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 番禺区市桥南堤东路668号3楼 1.8.3 联系人: 许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 020-34618796 1.8.5 传真号码: 1.8.6 电子邮箱: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1.9.2 邮政编码、地址:511400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 1.9.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667461 1.9.4 传真号码:020-28667459 1.9.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1400、广州南沙开发区凤凰大道1号D栋4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39910647传真号码:020-84986620 附件1 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 )第 号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 有效期限: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也可以采用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第 号 兹授权 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
有效期限: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名或盖章) 授权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也可以采用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格式。
附件2(如果招标人接受联合体,则与投标书一起递交)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项目名称: 。
致: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投标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投标人承诺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我单位就报名参加 (标段工程名称)投标活动,作出郑重承诺: 1、我单位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我单位如决定放弃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将在投标截止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以招标人签收时间为准)。 3、我单位如未按第2点要求,告知招标人放弃本项目投标活动,则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 4、我单位保证所递交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做出恶意废标的行为。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的招标投标活动六个月。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相关附件招标公告-繁荣路与豪岗大道交叉口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重新招标)[1].doc 发布人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7-06-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