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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 2754015
招标类型: 设计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宿迁市航道管理处船闸景观绿化提升工程设计项目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宿迁市航道管理处船闸景观绿化提升工程设计项目

CZLH-SJ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宿迁市航道管理处船闸景观绿化提升工程设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宿迁市航道管理处,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宿迁市航道管理处船闸景观绿化提升工程设计项目包括大柳巷船闸、古泊河船闸、成子河船闸三个船闸的绿化设计项目。

成子河船闸位于泗阳县众兴镇二桥村,闸室长180米,闸室宽18米,上下游引航道直线段长度各448米,全长2.48公里,占地约340亩(含水域面积),现有绿化面积约84600平方米。

古泊河船闸位于沭阳县桑墟镇元兴村,闸室长180米,闸室宽23米,上下游引航道直线段长度各300米,全长835.6,占地约157亩(含水域面积),现有绿化面积约44800平方米。

大柳巷船闸位于泗洪县四河乡,闸室长130米,闸室宽18米,上下游引航道直线段长度各173.4米,全长521.7米,占地约150亩(含水域面积),现有绿化面积约6600平方米。

具体情况各投标单位自行勘察现场。

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拟分为一个标段,即CZLH-SJ标段,招标范围包括成子河船闸、古泊河船闸和大柳巷船闸的景观绿化提升设计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包括:协助施工及监理招标;施工配合:编写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设计变更等施工配合以及竣工验收配合等;以及与本工程设计有关的其它事宜等)。

3)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①方案设计阶段:签订设计合同后30天内各完成不少于3套不同的设计方案;方案设计评审后10天内,根据业主要求及评审意见完善设计方案,并提交最终设计方案;

②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方案设计文件经业主确认后20天内(或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及时提交)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等全部资料文件;

③在此期间须根据发包人要求分批、分项目及时提交有关设计文件。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详细评审和中标的前提条件。

3.1投标人应为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设计资质和设计经验,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的人员、设备等技术力量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单位,持有效营业执照,信誉良好;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

(2)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独立承担过景观绿化设计项目;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园林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201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景观绿化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信誉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A级(含A级暂定)及以上;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投标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的项目经理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自2014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时对所有投标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若查询发现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存在行贿犯罪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

本次投标报名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网上全天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投标申请人打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页(www.jscd.gov.cn),在下方左侧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经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登录区中的相关教程。

(3)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传真号码,以便联系。

(4)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投标人报名后应自行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查询确认。

(5)《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在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投标评标阶段,省信用信息系统中记录的信息作为对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业绩、信誉进行评判的依据。未记录在省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6)投标人在投标报名中若对系统操作有疑问,可与江苏大润传感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510-216。

(7)本次招标项目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27日17:00至2017年7月4日17:0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7628日至20177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至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购买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719930,投标人应于当日9009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便民方舟大楼)开标五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交人民币伍仟元/标段的投标担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投标人必须提供银行进账手续,由招标人统一收缴,开标后统一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验证并开具票据,评标开始前送至评标室,未能及时提供银行进账手续或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到账的,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收。

保证金由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管和代退。

7.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7.2投标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或投标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之前携带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有单位章和法人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咨询电话:0527-84396067)审核备案单位基本账户。以未经审核备案的基本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接受。

7.3投标单位必须采用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保证金从基本存款账户提交至保证金专用账户(户名: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5200188000049808,开户行:江苏银行宿迁分行营业部),然后开标现场将银行转账凭证交至招标人处以便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

7.4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仅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实际到账的投标保证金为准开具财务收据。因此,开标前投标人必须提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建议投标人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的时间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帐。

7.5投标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及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7.6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按以下方式退还:

1)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手续经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监督人员审验通过后,由招标人统一收缴,开标后统一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验证并开具票据,统一将收据原件收集留存,以便统一办理退付手续。

2)不能提交银行进账手续导致保证金无法退付的,责任自负,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暂不退款,其保证金所在季度最末月的月末统一退付。

3)集中退付:投标保证金仅通过汇款渠道退至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报送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办理退付手续;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报送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办理退付手续。中标人应及时到宿迁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缴纳进场综合服务费等,以便中标通知书及时下达。

投标保证金缴退查询电话:0527-8439606784396069

7.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7.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

7.7.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1)放弃中标的;

2)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7.7.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7.8中标人须按照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规定交纳应缴的进场交易综合服务费后方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7.9投标企业第三方信用报告等级为A1级的,在信用报告有效期内参与投标时,可以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8、履约保证金

8.1本工程履约担保的形式为履约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或保函等形式递交。

8.2履约担保为签约合同价的5%,履约保证金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100万元以上部分可采取保函形式。

8.3招标人委托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中标人缴纳的履约担保进行统一收、退。

8.4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按8.18.2款规定的金额及形式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提交。履约担保金从投标人基本存款帐户提交至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户名: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15200188000049808,开户行:江苏银行宿迁分行)。采用保函形式的履约担保,递交至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履约保证金的退付办法按照宿招管发[2008]41号文件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工程交工验收后,将“履约保证金退付申请单”和交工验收报告同时提交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法规处,经审核合格后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手续。对于工程完工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组织交工验收的项目,也可凭招标人、监理单位共同出具的工程完工证明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付手续。

8.5招标人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备案登记时,应一并提交中标人已缴纳履约担保的有效凭证。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上述要求缴纳履约担保后,领取中标通知书。

8.6中标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七十四条等规定,招标人应依法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并予以公告。同时,可以将原第一中标候选人列入失信企业名单,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航道管理处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1号金桥商务大厦

邮政编码:223800

联系人:马翔宇、陆立红

电话:0527-84355062

传真:0527-84355067

2017627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点击下载本公告附件(施工图纸等其他招标资料必须网上购买后,方可下载查看)
宿迁市航道管理处船闸景观绿化提升工程设计项目招标文件(交易中心).doc

报名期限: 2017-6-27201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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