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公告次数:1 发布日期:2017-06-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就宁海县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BGJ2017-CG0030磋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预算:30万元 五、采购内容: 子包 采购内容 数量 备注 1 宁海县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服务项目 1项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条件: 1、独立法人企业; 2、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民用建筑节能评估一类资质; 3、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应超过两家)。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 2017年06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 - 11时 ;下午 2 时 - 4 时 。 2、发售地点: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有限公司(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工三路69号二楼)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联系人:王洋 联系电话:0574-65250961 传真:0574-65250961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2、符合“投标人的特定条件”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3、企业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八、招标保证金:人民币5600.00元整。 1、 投标人应于2017年07月06日16时前缴入银行(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各投标单位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以基本账户向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司有限公司提交。 帐户名称: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工行宁海支行; 银行帐号: 3901330019200195597。 2、开标时须提供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前凭转银行回执单原件与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置换) 九、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07月10日14:30时(北京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五号五楼,详见当天五楼大厅公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17年07月10日14:30时(北京时间)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五号五楼,详见当天五楼大厅公告)进行,投标人须派授权代表参加采购会议。 十一、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在: 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 十二、特别提醒:各投标人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http://www.nbzfcg.cn)完成投标人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十三、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06月28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果投标人在201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7年06月28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需提供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06月28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内容不符、日期少于上述时间的,则按无效标处理。“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83555215。
十四、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何成华 联系电话:0574-65577017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洋 联系电话(传真):0574-0574-65250961 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工三路69号二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