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设计招标> 佛山市禅城区轻工路北侧、东鄱三路西侧地块项目园林绿化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755068
招标类型: 设计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佛山市禅城区轻工路北侧、东鄱三路西侧地块项目园林绿化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项目名称 佛山市禅城区轻工路北侧、东鄱三路西侧地块项目园林绿化招标公告
  批复文号 2016-440604-70-03-008711
  批复单位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招标人 佛山东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
佛山市禅城区轻工路北侧、东鄱三路西侧地块项目园林绿化招标公告
2017年06月29日




1.招标条件

     佛山市禅城区轻工路北侧、东鄱三路西侧地块项目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 备案证号:2016-440604-70-03-008711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东亚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园林绿化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轻工路北侧、东鄱三路西侧

2.2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市禅城区轻工路北侧、东鄱三路西侧地块项目建设有住宅、商业、地下室及其他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约151121.81平方米,其中园林绿化部分的设计面积约为 35000.00 ㎡ ,该部分建安工程费投资估算约为人民币1925万元。 

2.3设计周期:70日历天。

其中各设计阶段时间要求如下:

(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4天内完成概念化设计;

(2)概念化设计经招标人审定后1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并提交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成果;

(3)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成果招标人审定后21天内完成扩初设计;

(4)扩初设计经招标人审定后2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最终设计成果。

2.4本次招标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及招标控制价:

本次招标的招标内容为佛山市禅城区轻工路北侧、东鄱三路西侧地块项目园林绿化部分的设计及后续服务等。设计的范围包括东亚东区地块红线内除建筑物占地以外部分的用地以及架空层部分用地。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设计范围内的现场勘察、收集有关资料、设计方案及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设计跟踪、提供材料清单(苗木)及样板、工程设计变更(含变更的造价估算)、施工现场服务工作(包括根据业主要求派专业设计人员现场服务、配合业主要求现场选取主要苗木及现场验收等)、设备材料采购咨询服务、竣工图审核、专业设计配合服务等后续服务,配合完成规划报审等工作,根据项目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认证等。

具体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现有总体规划为依据的园林景观环境规划设计、主题园景或主题景点设计、环境绿化及景观植物的选择和配置设计、园路铺砌设计、园林构筑物设计、小区围墙设计、活动设施设计、室外设施设计、景观环境小品设计、室外环境标识系统的综合设计、环境照明设计、绿化灌溉与排水系统设计、雾化装置设计、水景系统景观环境设计、水电设计、结构设计等招标人需要的景观设计内容。本项目实施限额设计,即设计内容的概算及施工图预算不得大于投资估算额1925万元,否则须无条件修改设计直至符合限额要求为止。

本次招标为佛山市禅城区轻工路北侧、东鄱三路西侧地块项目的园林绿化设计,招标部分的控制价为¥1,050,000.00元。

2.5承包方式: □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 。

2.6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的功能需求以及各阶段设计与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3.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园林或园林绿化 相关专业 中 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注:“园林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以职称专业为准。】

4.4.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4.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4.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4.6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设计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咨询电话:0757-83992337)。

5.2报名时间: 2017年6月30日9时00分起至 2017 年7月6日17时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现金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200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即2017年7月   25日9时30分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17年7月25日9 时00分,截止时间:2017年7月25日9 时30 分。

  7.1.2开标时间:2017年7月25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绿岛湖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A座】。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 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 综合评价法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东亚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

联 系 人:郭工

电    话:0757-82126339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区工、邓工  

电    话:0757-83939019、83927022        传    真:0757-83939018

电子邮件:shenlian-3@163.com

  相关附件招标公告(已填时间).docx
  发布人 张静敏
  发布日期 2017-06-29

报名期限: 2017/6/30201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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