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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河县大、小青河综合治理工程-月亮岛景观项目,已由青发改批【2017】20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河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开行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青河县大、小青河综合治理工程-月亮岛景观项目
2.2 建设地址:青河县城
2.3 建筑规模:地面硬化25432平方米、景观绿化36290平方米、硬地铺装25432平方米、木平台5566平方米、停车位1640平方米、亮化照明1项、广场主体雕塑1个、入口标志景强1个、叶子亭1组、特色坐凳4个,廊道、建设器材、垃圾箱、休憩娱乐设施建设等,建筑总面积73308平方米。
2.4 工程投资额:总投资1600万元
2.5 计划勘察、设计工期:2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设计:投标企业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
勘察:投标企业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岩土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 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3日19: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卓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原件,近三年有类似业绩证明文件原件(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同时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卓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魏琪岩
电 话:18719910813
传 真:0906-216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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