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记录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横县燃气专项规划(2013-2030)规划编制项目(招标编号:GXXMGL-ZB-(09)2017348)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财政审批编号为:HXZCFW2017第972号)批准,招标人为 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横县燃气专项规划(2013-2030)规划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横县燃气专项规划(2013-2030)规划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GXXMGL-ZB-(09)2017348 服务完成期限: 15 日历天 采购上限控制价: 45 万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对《横县燃气专项规划(2013-2030)》按规范的要求进行修编要求重新规划并提交成果材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或登记(指在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的),同时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并在有效期内的企事业单位,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现场报名。 4.2 报名时间:2017年 7 月 3 日至2017年 7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报名:⑴介绍信原件;⑵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委托时提供);⑶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⑷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⑸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⑹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⑺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城市规划师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⑻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附:2017年1月至2017年5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⑼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⑽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注:以上报名资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任何代替证明材料无效)。 4.4 报名地点: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大楼2号楼3楼报名室。 4.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本项目不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不代办邮寄,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7 月24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大楼2号楼3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分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闭所长 联系电话:0771-7233666 招标代理人: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传真:0771-3366986
招标人: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人: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7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