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759015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酃县古城(酃县城址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项目文物调查勘探(第二次)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酃县古城(酃县城址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项目文物调查勘探(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衡阳市珠晖区农村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酃县古城(酃县城址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项目文物调查勘探(第二次)(招标编号:XYTC-衡-2017-06-18)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此有兴趣并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酃县古城(酃县城址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项目文物调查勘探(第二次)2.2项目地点:衡阳市珠晖区2.3项目范围:酃县古城(酃县城址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项目文物调查勘探,调查勘探的总面积为35万平方米(其中普探面积为调查勘探总面积的25%,面积为8.75万平方米;重点勘探面积按调查勘探总面积的5%,面积为1.75万平方米)。(具体详见建设项目的红线用地)2.4招标范围:酃县城址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项目文物调查、勘探及相关服务2.5标段划分及计划投资:本项目共计一个标段,计划投资约147万元。2.6工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按质按量及时完成2.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或行业相关规范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3.2资质要求: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业务范围须包含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和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考古发掘资质;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投标;3.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以投标人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的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为准(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四、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4.1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4.2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7 月10日至2017年7月14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下列资料: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公告期间开具,注明工程名称,须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②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③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④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若可通过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二维码查询情况的,可不提供原件,但须提供复印件);⑤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的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注:(以上①、②中的授权委托书留原件、③--⑤验原件留复印件,到衡阳市高新开发区解放大道6号众鑫大厦403购买招标文件。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须准备两套且加盖单位公章。5.2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 八、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话:0734-8857718。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市珠晖区农村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地 址:衡阳市珠晖区东风路与信号里交汇处附近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34—8822303 招标代理: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衡阳市高新开发区解放大道6号众鑫大厦403联 系 人:彭先生电 话:0734-8219913 |
报名期限: | 2017/7/11至 2017/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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