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仓桑公路(平宝公路-津冀界)改建工程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关于仓桑公路(平宝公路-津冀界)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发改城市[2016]57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广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代建单位为天津市恒捷市政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天津市恒捷市政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蓟县尤古庄镇、桑梓镇,路线东起仓桑公路与平宝公路交口,西至天津市与河北省交界处,全长约9.5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同步实施道路排水、绿化、交通及安全设施等工程。 2.2勘察设计周期: 41日历天(即:2017年8月10日~2017年9月20日) 勘察周期:2017年8月10日~2017年8月20日,初步设计周期:2017年8月20日至2017年9月1日,施工图设计: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20日,共计41天。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包括本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预算概算的编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勘察和设计资质,勘察资质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设计资质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3、公路行业(公路)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具有一项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的勘察业绩及一项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 (2)具备招标要求的资质等级。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投同一个标。 (4)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主办人和成员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1日至2017年7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望海大厦1号楼4门302)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31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与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上发布。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恒捷市政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开二纬路18号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望海大厦1号楼4门302 邮政编码:300100 邮政编码:300143 联系人:程艳 联系人:姜林 电话:86905710 电话:022-83288266、 传真:58695630 传真:022-83288906
2017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