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边企业退让红线及道路配套绿化区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宿迁市经济开发总公司的道路边企业退让红线及道路配套绿化区域设计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工程地点:宿迁市经开区;
1.2项目概况:面积约15.31万平方米,包含世纪大道两侧(深圳路至苏州路) 、深圳路两侧(发展大道至富康大道)、发展大道西侧(金鸡湖路至苏州路)、镇江路两侧、通达大道东侧、富民大道两侧(南京路至广州路)、广州路两侧(富民大道至通达大道)、福州路两侧(世纪大道至人民大道段)、上海路东侧(顺德路至通湖大道)、烟台路两侧(富康大道至青年路)、枣庄路两侧、曲阜路两侧(富康大道至八堡路)、八堡路两侧(汕头路至深圳路)、深圳路西延两侧(振兴大道至迎宾大道)、厦门路西延两侧、镇江路两侧(东吴路至宜兴路)、宜兴路两侧(人民大道至昆山路)、昆山路两侧(东吴路至人民大道)、姑苏路西延段两侧(通湖大道至重庆路段)、通州路西延两侧、东吴路西延段两侧(通湖大道至重庆路段)、锡山路两侧(人民大道至发展大道)道路绿化设计。
1.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1.4设计周期:设计任务书下达后7日内提交设计方案,10日内提交工程施工图并通过审查部门审查。
1.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6各单位工程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方案通过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通过后,付至设计服务费的5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设计服务费的80%;审计结束后付清余款。
1.7本次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相关测量勘察成果、方案设计并提供效果图、初步设计、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后期施工图纸深化设计计服务,并提供项目全过程的驻场技术咨询和配合服务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2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园林景观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投标时须提供2016年11月以来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单位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4其他条件:
4.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7 月 10 日上午8时30分至2017年7月13日下午17时30分。
5.2报名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中心二楼233室报名,
5.3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
5.3.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3.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5.3.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5.3.4招标文件领取费用:人民币200元/份,标书售后一概不退。
5.3.5报名联系电话:0527-88859897。
5.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不采用面谈。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 7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开标地点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中心二楼231室。
8.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经济开发总公司
联 系 人:张冠男 联系电话:0527-8885912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联系人:周演演 联系电话:18115858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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