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大(埔)丰(顺)(五)华高速公路丰顺至五华段电力管线迁改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第二次) 批复文号 粤交建基【2017】797号 批复单位 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 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大(埔)丰(顺)(五)华高速公路丰顺至五华段电力 管线迁改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第二次) 1. 招标条件 大(埔)丰(顺)(五)华高速公路丰顺至五华段(下称本项目)已列入广东省基本建设项目计划,省发改委以粤发改交通函﹝2016﹞5623号文核准了本项目。项目业主为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入的资本金及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为政府投入40%,银行贷款60%。现对本项目电力管线迁改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评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大(埔)丰(顺)(五)华高速公路丰顺至五华段,位于广东省梅州市,起于丰顺县北斗镇(接汕梅高速公路),向西经丰顺县汤坑镇、汤西镇、八乡山镇、五华县郭田镇、河东镇,止于五华县横陂镇(接兴汕高速公路兴宁至五华段)。本项目全长约40.1公里,互通立交5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管线拆迁勘察设计工作量:500 KV嘉榕甲乙线#133迁改工程、220 KV畲顺、畲棉乙线#54迁改工程、220 KV琴顺线#73-#78迁改工程、220 KV琴顺线#44-#46迁改工程、110 KV江桂线#35-#38迁改工程、35 KV水桂线#39-#40迁改工程及42处10 KV以下(含10KV)路线改迁工程处;上述工作量为招标人的暂估工作量,中标人应复核补充完善电力管线迁改数量,确保管线迁改类型、位置、权属单位以及数量准确。 2.3 标段划分及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项目所有需迁改的500KV 以下(含500KV )电力管线的勘察设计,共分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勘察、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施工招标清单及限价编制)、现场技术服务和竣工图编制、设计配合结算及总结算报告编制、电子化移交、竣工线路复测及电力部门要求的相关工作。 计划工期:10Kv(含10Kv)以下,工期30日;10Kv以上,工期45日。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起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资信备案或广东电网公司办理电网建设工程诚信备案登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4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CA证书,无CA证书的资格投标将不予受理。CA证书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7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设计资质证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以下同)及《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注释:该申请表一式二份)等上述一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2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现金),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3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的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交易中心大厅公告)。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南方日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在报名期间,某标段报名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1)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或(2)依法重新招标。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 邮 编: 510101 联 系 人:阳先生 喻先生 电 话:020-83658327 18928786473 传 真:020-83658327 2017年7月11日
附件: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4及评标办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 2、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资信备案或广东电网公司办理电网建设工程诚信备案登记。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2项220KV及以上电力线路新建或改造工程的设计,其中至少有1项含500KV及以上的电力线路新建或改造工程的设计。
注:1、“成功独立完成”是指设计工作由投标人独立完成,并且取得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审查(批)意见。 2、近5年是指2012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审查(批)时间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数量资 格 标 准 项目负责人11、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从事电力工程设计10年及以上; 2、近五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一个500KV及以上线路新建或改造工程的设计工作。 送电、变电分项负责人11、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从事电力工程设计8年及以上; 2、近五年内,担任过一个500KV及以上线路新建或改造工程的设计工作。 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责任人1类似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从事勘察工作8年及以上。 概预算分项负责人1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从事电力工程概预算编制5年及以上。 设计代表1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且从事电力工程设计5年及以上。
备注:1、“类似专业工程师职称”、“类似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中的类似专业指对应其分项的相关专业。 2、上述工作时间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填入的第一个项目经历的起始时间为准。 3、附录3所要求人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须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附相关承诺书,中标人在进场前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的人员,如果勘察工作分包,则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责任人在进场前由分包单位提交。
附录4 信誉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 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
注: 1、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以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结果为证明材料,其复印件或扫描件应装订入投标文件中。 查询结果出具之日应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2个月内,对投标人伪造、涂改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向相关检察机关进行举报,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而否决其投标,并按不良投标行为予以公告。 查询范围至少应包括2014年1月1日至查询之日。 2、上述材料如被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投标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2第一信封资格审查(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业绩、人员及信誉符合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的相关规定。 2.3第一信封初步评审(1)投标人的名称与营业执照、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一致;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和帐户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5)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9)投标人未提供虚假资料; (10)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 项规定; (1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且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
续上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5第一信封详细审查评审因素 评分值 (1)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 a.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20分
(2)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文件): b.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15分 c.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 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20分 d.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15分 e.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15分 f.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5分 2.7第二信封初步评审(1) 第二信封(报价清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2) 第二信封(报价清单)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在报价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总价在招标人公布的有效报价范围内,且报价唯一; (4) 未修改招标人给定的暂列金额(如有)。 (5)评标价不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 项规定。 2.9第二信封澄清第二信封澄清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作废标处理: (1) 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 (2)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2.10第二信封详细评审评审因素 评分值 (3)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 h. 投标价 10分 2.12评标结果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 3 名
续上表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评分标准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 评分值 a.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20分近五年内,成功地独立完成以下类似工程: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得12分。在此基础上: 每增加成功独立完成1项500KV及以上电力线路新建或改造工程的设计工程,加2分,最高加分不超过8分。 b.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15分根据对勘察设计工作范围和任务描述准确程度和总体设计思路清晰、切实可行程度,得分范围9~15分。 c.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20分根据对项目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把握程度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应着重解决的技术问题所提出处理措施的可行性程度,得分范围12~20分。 d.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15分根据工作计划实施、安排的合理程度,得分范围9~15分。 e.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15分根据进度和质量保证措施的可实施性,得分范围9~15分。 f.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5分根据后续服务机构人员的完善程度,得分范围3~5分。 g.投标价得分10分投标价的确定:投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按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报价清单)通过初步评审及算术性修正后的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投标人投标价作算术平均,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只有投标报价处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100%的才能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10-(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0.6;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10+(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0.3。 投标价得分最低为0分;评标基准价精确至个位整数,评标价得分均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5条款末增加以下内容:第一信封的综合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平均值取小数点后取两位)合计得出评审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11条款末增加以下内容:如第一信封得分也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1. 总则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2. 评标程序和评审标准 2.1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2.1.1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第一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2.1.2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 第二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2.1.3综合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 2.1.4编写评标报告。 2.2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表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通过资格审查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2.3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4 第一信封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2.5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分值进行评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2.6 第二信封开标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开标。 2.7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8 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并对其中的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1)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单价金额与数量相乘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如果单价金额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金额为准,同时对单价金额予以修正; (3) 合价金额累计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金额。 2.9 第二信封澄清 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果与投标人原报价不同,评标时将书面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投标人应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按废标处理,同时没收其投标担保。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投标价得分的计算。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10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计算所有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以及算术性修正后的投标人的投标价得分。投标价得分的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 评标排序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署名。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如最终得分相同时,则取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较高的优先。 2.12 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工作完成后,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发布人 阳工 发布日期 2017-0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