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由石城县水土保持局 组织建设的石城县琴江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周边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已由上级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探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探设计单位。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招标人:石城县水土保持局 (2)项目名称:石城县琴江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周边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勘探设计招标 (3)项目规模:设计费约23万元。 (4)招标内容:石城县琴江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周边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勘探设计,包括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勘探测量、水土保持设计报告、施工图设计(含设计说明书和施工图预算)、工程施工过程跟踪服务等工作。 (5)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7)工程建设地点:石城县琴江镇长江村、花园村、古樟村、大畲村、西外村、琴口村、坝口村、湖下村 三、投标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且单位等级2星级(含2星级)以上。 2、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提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小流域实施方案或崩岗治理可研报告)。 3、中标人须在石城设置办事处,而且办事处必须配备2个或以上专业人员。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7年7月 17日至2017年7月2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到石城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城县县琴江镇清华大道99号石城县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建设工程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等资料购买费300元/份,售后不退。未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者,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五、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 (1)如有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 (2)如因招标人招标资料等原因引起招标活动时间的变动,招标人将在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 (3)本项目招标对招标公告的发布、招标文件的发售、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4)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 石城县水土保持局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中韵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谢富雷 法定代表人: 黄涌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0797-5712811 联系电话: 13970716573
二〇一七年 七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