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龙门自来水供水主管扩容工程项目设计(第二次招标) 批复文号 龙发改函【2017】89号 批复单位 龙门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龙门县自来水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惠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龙门自来水供水主管扩容工程项目设计(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龙门自来水供水主管扩容工程项目设计经发改部门批准立项(龙发改函【2017】89号),已具备设计招标条件,现向国内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龙门自来水供水主管扩容工程项目设计(第二次招标) (二)建设单位:龙门县自来水公司 (三)建设地点:位于惠州市龙门县 (四)工程规模:该项工程为市政管道安装工程,由县城自来水厂至白沙桥(县检察院旁),管线沿迎宾大道右边辅道铺设安装管道,管径为DN1200钢管,管长为4.5公里。投资估算为2809万元,具体以规划批复为准。 (五)招标范围及内容: 1.招标范围:龙门自来水供水主管扩容工程项目设计,具体以规划批复为准。 2.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自来水供水主管扩容工程、结构、给排水等专业设计,现场指导与验收等后续服务。(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六)质量要求:合格,即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规定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其设计规范,分别满足工程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七)设计工期:设计总工期为20天,其中:在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方案调整;方案设计确定后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 (八)资金来源:由其他资金解决。 二、投标资格条件 1.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下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①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 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 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 派驻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类(含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 投标企业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5万元(按本工程设计估算费用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工程交易费缴交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每份500元(该招标文件费用应于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售后不退。 六、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3、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审查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现场递交申请文件开始时间起至现场递交申请文件结束时间内,将下述要求的报名资料递交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然后进行资格审查: (1)投标报名回执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印,格式不得更改);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设计项目总负责人职称证; (5)投标代表若是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是被授权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投标代表必须是交易员); (6)交易员有效身份证; (7)投标人所在地或投标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8)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以上资料必须用A4纸张进行复印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逐页加盖公章,并在每册首页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同时提交原件备查。(资料原件无法提供者,投标无效。) 4、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到开标地点(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与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一致)。 5、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6、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7、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七、参照惠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补充通知》(惠市规建〔2010〕7号)文件规定,凡存在报名后不进行网上填报价、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不递交标书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门县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13719687775 招标代理单位:深圳科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15767972750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 联系电话:0752- 7988079
发布人 深圳科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7-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