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水利局集宁新区霸王河瀑布广场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水利局委托,采用询价,采购集宁新区霸王河瀑布广场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集宁新区霸王河瀑布广场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集财购准(2017)141号 采购文件编号:JZC2017-询050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附件材料 1集宁新区霸王河瀑布广场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1详细内容及要求见询价文件21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所投产品在经营范围内);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2、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 (二)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对公缴纳保证金2000元到指定账户,并携带汇款凭证到B区2#楼1楼内蒙古银行换取到账凭证,将凭证交财务部211室审验留存并录入“保证金管理系统”,录入成功即可参标。退还保证金时,供应商办理完相关手续可立即申请办理退款(退回至汇出账户)。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的30天期限内有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07月20日至2017年07月2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政府采购中心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政府采购中心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a、资格预审供应商合格名单如下: 1、内蒙古天作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内蒙古荣德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3、内蒙古城市规划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b、供应商在报名时需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所有原件的复印件一份,以上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交集宁区政府采购中心留存。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7月25日 下午3:30 投标地点: 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开标时间: 2017年07月25日 下午3:30 开标地点: 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乌兰察布市察哈尔东大街商务科技中心B区2号楼327室 邮政编码:012000 联系人:王巍彬、白健 联系电话:0474-8305226 投标保证金账户 1.账户名称: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 户 行: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察哈尔东街小微支行 账 号:108701201110000278 2.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采购单位名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水利局 地 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 邮政编码:012000 联 系 人:叶晶 联系电话:0474-8230119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