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763336 |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江北新区)江北新区规划展览馆(新区市民中心)景观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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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南京市浦口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江北新区规划展览馆(新区市民中心)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区管经发[2017]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51118.5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xml:namespace> 一、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江北新区规划展览馆(新区市民中心)项目景观工程设计; 2、工程地点:浦口区顶山街道; 3、工程规模:江北新区规划展览馆(新区市民中心)项目位于浦口区顶山街道,绿化面积约25342.35平方米; 4、设计内容:江北新区规划展览馆(新区市民中心)项目景观方案及景观施工图; 5、招标范围:景观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与本设计相关的其他分项深化设计、补充设计等全过程设计工作及工程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配合等工作,同时应满足规划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审批要求。配合完成项目施工图审查等其他报批工作。 6、设计周期: (1)方案设计(含设计估算)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天(日历日)内完成。(2)施工图设计(含设计修正概算):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40天(日历日)内完成。 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8、合同估算价:设计费约63.53万元;(投资估算:约2027.39万元)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用CA锁自行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完成报名。同时,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可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下列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自2017年07月20日至2017年08月09日,上午9:00分至11:0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节假日除外),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183号东门310室)。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项目负责人业绩: 自2014年7月1日(含)以来,项目负责人作为主设计师承担过绿化面积在20000㎡及以上的景观工程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原件。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设计合同原件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项目特征及要求,若设计合同无法反映项目负责人、绿化面积的,需提供可证明上述信息的合同备案或业主单位出具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或经图审的设计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在本次投标单位承接的。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分值分配如下:(满分100分) 每个投标人的得分为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得分的总和。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定标。定标过程及理由不向投标人做出解释。 设计费计价依据:设计费报价费率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执行,建安费暂按2027.39万元计(本次报价包含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和后续服务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评标办法
备注: 1、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上述评分细则进行打分,并记录在评分表中,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进行排名,按综合得分高低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 2、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本项目公证件不视同原件)核查,如无法提供需要核对的原件,将不得分。 3、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4、本工程评标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企业的报价、项目组人员、类似业绩、设计组织方案分别进行打分,其中投标报价、项目组人员、类似业绩的打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核定得分。设计组织方案由各评委独立评分。除设计组织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设计组织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为某个投标企业设计组织方案的最终得分(保留2位小数)。分值合计最高得分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人,当出现并列最高综合得分时,以设计组织方案得分高者优先中标。 5、项目组人员配备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核查,人员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无法反应专业的,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并以毕业证书为准。如无法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6、包括项目负责人在内的每一个项目组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7、技术标(设计方案)采用暗标,技术标密封时,在外封套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即可,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一经发现按废标处理)。 8、投标人所报设计组人员必须为中标后续实际负责人员,一经发现与投标时所报人员不符,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 七、其他事项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如投标人为境外设计单位,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暂行规定》;) 2、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书面原件; 3、投标人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递交投标文件的电子文件贰份(采用光盘或U盘递交)。 4、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专业以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为准,若提供的职称证书反映不出上述专业则必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 5、投标人须提前办好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网手续,否则影响投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办理程序参见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infodetail/?infoid=296682f5-ba2a-479b-bed3-f59a298f4ebf&categoryNum=012001001。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九、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招标人:南京市浦口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浦口区天浦路1号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广州路183号东门 招标人邮编:210000代理机构邮编:210024 招标人联系人:梁工代理机构联系人:鲍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025-58195995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3727765、13851603752 招标人传真:无代理机构传真:无 招标人电子邮箱:无代理机构电子邮箱: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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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7-7-21至 2017-7-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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