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商业中心道路及系统工程—兴吉路(吉祥路—南环路)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克拉玛依市金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现对城南商业中心道路及系统工程—兴吉路(吉祥路—南环路)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城南商业中心道路及系统工程—兴吉路(吉祥路—南环路)设计 2.2工程概况:本工程起点位于吉祥路,终点南环路,道路长度约616m,红线宽20m,配套设施包括给排水、消防、绿化、电气照明及通信系统等全部设计内容,具体设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范围:完成城南商业中心道路及系统工程—兴吉路(吉祥路—南环路)设计范围内的道路、系统工程的勘察、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书编制,并协助办理相关部门对勘察、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图纸的审核、审批工作,项目全过程提供技术服务和现场配合等工作。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4设计周期要求:具体设计周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3.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人。 4.投标报名和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 2017年 7 月 24 日 至 2017年 7 月 28 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00时至13:00 时,下午 16:00 时至 19:00 时(北京时间),在克拉玛依市金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克拉玛依市金龙镇团结路)报名,过时不候。 4.2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原件、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所有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须和申请人名称一致。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一式壹份并装订成册(各类证书、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同时携带所需证件、资料的原件以备核查。 4.3 概不接受电话、电报、传真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报名资料。 4.4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6、招标公告发布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克拉玛依日报》、《新疆信息网》及《克拉玛依市建设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周恒毅 0990-6234362 招标代理机构:克拉玛依市金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黄艳丽 张 琼13999508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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