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边环境整治一期居民修补修缮工程设计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被邀请供应商名称):
宁乡县新型城镇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靳江源周边环境整治一期居民修补修缮工程设计 (政府采购编号:NXCG-JZ-201707140723,委托代理编号:HGZC-CG-2017-182)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靳江源周边环境整治一期居民修补修缮工程设计。 2、采购编号:NXCG-JZ-201707140723。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标的名称数量(单位:项)预算(元) ﹨靳江源周边环境整治一期居民修补修缮工程设计1149669.11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标的物名称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服务合同条款 ﹨设计详见附件1详见附件1详见附件1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无无无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3)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6、《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7、其他说明:⑴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⑵附件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其他资料。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装订成册,一式肆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 8 月 1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供应商应将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递交至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公告期限:2017年 7 月 27 日 15 时 00 分至2017年 8 月 1 日 15 时 00 分止(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乡县新型城镇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宁乡县玉潭街道花明北路242号 联系 人:黄 寅 电话:0731-87848777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乡县玉潭街道花明北路与二环路交汇处中央领御2栋1108号 联系 人:彭 娅 电话∕传真:0731-87887809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1 采购需求 一、工程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靳江源周边环境整治一期居民修补修缮工程设计 2、项目范围:该项目位于大屯营集镇靳江源湿地大屯桥至江湾桥段,紧靠靳江河流域北侧的居民建筑,一共128户。 二、设计基本要求 1、设计图纸必须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可进行施工; 2、建筑外立面风格要求简洁明快,并与大屯营湿地源的风貌景观相协调,综合考虑建筑美观效果; 3、采用合理的技术措施。 三、设计周期要求 1、中标后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优化,方案审定后20日历天内提交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初步设计图(初步设计20日历天包含初步设计图的修改时间,且达到上报相关部门的要求);初步设计评审、审批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合格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 2、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同施工工期。 四、设计成果要求 1、文本文件 投标人提交的方案设计成果中,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说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工程造价估算、项目建设有关建议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送交的其他文本资料。 2、图形文件 投标人提交的建筑设计方案设计成果中,必须包含图形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构思,表达设计构想,设计意向的分析; (2)设计总平面图; (3)建筑单体效果图; (4)节点相关设计图; 3、电子文件 提供储存所有设计文件的光盘,文本文件采用DOC、JPG或PDF格式文件;图形文件采用DWG、JPG、TIF、PSD格式文件。 五、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按《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216号执行。设计文件应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 六、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支付单位:宁乡县新型城镇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3)根据宁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现代服务业企业注册登记及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函(2016)73号)文件精神要求,成交供应商营业执照注册地未在宁乡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需把注册地迁至宁乡县或在宁乡县设立分公司,总公司授权工程款支付到分公司账户。 4)根据宁政发〔2016〕73号文件:宁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乡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相关规定办理结算。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以及在服务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含意外保险)、人工、财务、设备、材料、耗材等一切与该项目管理有关的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相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费,不足6000元的按6000元缴纳。 5、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附件2-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通知》[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通知》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提交参加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采购活动的资格证明材料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2-2,原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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