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台山市台城南新区南安路延伸段(碧桂园至金星大道)工程勘察设计 批复文号 台发改〔2017〕40号 批复单位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台山市新城市基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江门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台山市台城南新区南安路延伸段(碧桂园至金星大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台山市台城南新区南安路延伸段(碧桂园至金星大道)工程已由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 台发改〔2017〕40号 。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名称: 台山市台城南新区南安路延伸段(碧桂园至金星大道)工程 2.2 工程位置: 台山市台城南新区东侧 2.3 资金来源: 自筹及银行贷款 2.4 项目估算总投资:2790.81万元。工程建安费估算限额:人民币 2191.32 万元。 3.招标范围和内容 3.1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台山市南新区东侧,为新建道路。南安路延伸段(碧桂园至金星大道)规划道路宽度为40m,双向六车道,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进行建设,设计时速40Km/h,全长约604m。主要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综合管线、交通安全设施(道路标志标线)、照明及绿化工程等。 3.2招标内容: (1)工程勘察、测量、物探,出具工程勘察、测量及物探的技术成果; (2)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 (3)施工图设计; (4)施工招标技术资料编制; (5)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的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 (6)相关报建配合; (7)设计报审所需的技术文件和汇报材料编制。 3.3勘察设计工期: 50 个日历天(不含审批时间)。 4.投标资格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 4.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与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及以上资质(勘察)。 4.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方需具备 以上第4.1点要求的设计 资质。 4.3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道路专业(含相近专业,包括路桥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4.4 申请人委派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4.5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 工程师或以上 资格(如有设置)。 4.6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5.办理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 5.1各申请人须于 2017年7月31日8时30分至2017年8月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报名,网址:http://zyjy.jiangmen.gov.cn/。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7月31日8时30分至2017年8月4日17时30分,通过网站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逾期不予受理。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完成投标报名手续,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5.2投标报名、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均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办理,具体操作办法详见《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操作手册》 5.3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应按照《关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管理系统(第一阶段)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要求,前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相关文件下载网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jiangmen.gov.cn/。 6 资质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5日9时30分,申请人应于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台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要求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_2017年8月15日 。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__2017年8月10日___前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___2017年8月15日__ 。 踏勘现场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前。 招标预备会召开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_2017年8月24日17时0分。 投标人近3年来(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计算),没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执业行为规范,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作出行政处罚。 投标人近12个月来(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计算),没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招投标、严重失约行为受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9.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台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民营经济报”、“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台山市新城市基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人:龚先生 电 话:0750-5585997 电 话:0750-5513308 2017年7月 28 日 发布人 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