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766907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普瑞路(雷锋大道—雷高公路)提质改造、郭亮南路(二期工程)、望京大道勘察设计项目二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一、招标条件 普瑞路(雷锋大道—雷高公路)提质改造、郭亮南路(二期工程)、望京大道勘察设计项目二标段(第二次)已由长沙市望城区发展与改革局以望发改经投【2017】19号文、望发改经投【2017】20号文、望发改经投【2017】2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望城经开区建设开发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普瑞路(雷锋大道—雷高公路)提质改造、郭亮南路(二期工程)、望京大道勘察设计项目二标段(第二次);2、项目概况:郭亮南路二期(旺旺路-金星路)工程,为城市主干道,北起旺旺路,南至金星路,长约3300米,宽42米。建设内容主要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亮化工程、综合管线、交通辅助设施及绿化工程等; 3、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设计周期:设计总工期120天(含地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天内完成方案设计优化;方案设计优化完成后4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6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地勘按设计进度要求同步完成,设计进度及后续服务应满足本项目的建设要求;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6、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划分为一个标段 7、招标范围: 7.1、勘察部分: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堪、详勘及施工勘察,包括方案阶段及初步设计阶段放样、原地面测量等),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7.2、设计部分:包括现场调查及设计测量、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设计过程中协调配合与汇报、施工现场服务(含设计变更)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含施工招标、报批、报建等服务配合工作)。含道路交叉口、深基坑、高边坡、海绵城市、红线外道路顺接及水系恢复、相关杆线迁移、绿带(含海绵城市专项设计)等设计工作。 三、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测量及岩土)专业类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本项目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4、本项目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注册证书; 5、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连续三个月(2017年4月-2017年6月)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2017年4月-2017年6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设计负责人投标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本次投标;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必须以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仅限于设计单位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协议书内容详见附件): 8.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 8.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8.3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办理招投标事宜; 8.4联合体协议书和授权书须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注:1、本项目由设计单位牵头,涉及专项设计,中标人不具备相应专项资质的,须分包给具有相应专项资质的单位,但必须经过招标人的认可。 四、资格审查方式及要求: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3号)等中的综合评估法。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帐 6.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22000.00 元); 6.3、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开户名称:长沙市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望城县支行 银行账号:190 102 702 920 005 8602 6.4、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6.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6.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普瑞路等项目勘察设计二标段”。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备注(普瑞路等项目勘察设计二标段),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3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望城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wangcheng.gov.cn/xxgk_343/qzfgzbmhbmgljg/qcxjsj/zbgg/)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文件,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发至邮箱48967456@qq.com,过期不予受理(请注明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的答疑,招标人可以不予回复);答疑文件中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wangcheng.gov.cn/xxgk_343/qzfgzbmhbmgljg/qcxjsj/zbgg/)发布。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望城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wangcheng.gov.cn/xxgk_343/qzfgzbmhbmgljg/qcxjsj/zbgg/),敬请留意。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九、到投标现场提交法人承诺书人员要求本招标项目实行投标单位承诺制,投标人须进行书面投标承诺,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须开标现场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投标人承诺书》,并加盖本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印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废标处理。 十、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政府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十一、勘察、设计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望城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wangcheng.gov.cn/xxgk_343/qzfgzbmhbmgljg/qcxjsj/zbgg/) 十三、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望城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8061859。 十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望城经开区建设开发公司联 系 人:周先生电 话:0731-8981206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南路300号润嘉公园道B栋1127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0731-85095258 |
报名期限: | 2017/8/1至 2017/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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