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寺墩遗址保护规划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单位: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 二、采购项目:寺墩遗址保护规划 采购预算:240万人民币。 项目编号:城投采单-2017022 三、采购项目内容: 寺墩遗址保护规划。 四、采购单位申请单一来源理由: 寺墩遗址是江南史前文化的重要遗址,根据当前寺墩遗址保护的紧迫性,必须要寻找一个具有实力,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和旅游规划甲级资质的设计公司来做好寺墩遗址的保护规划,我们认为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是具备上述条件的公司: 1、该公司可以使寺墩遗址的保护规划与常州历史文化名城规划相协调。常州历史文化名城规划是该公司执行编制的,并协助完成了常州历史文化名城的申报工作。该公司对于历史文化名城规划的实施具有权威性、科学性。 2、该公司曾经编制过《殷墟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禹会村遗址文物保护规划》等类似性质的遗址保护与展示利用规划。具有丰富经验,可资借鉴。 3、该公司对常州历史文化内涵的理解深刻,为寺墩成功申报省级大遗址提供了有利的规划支撑,对常州历史文化情况已经有了较为全面深刻的理解。 4、该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和旅游规划甲级资质。资深专家张谨是大运河申报世界遗产的项目总负责人,该团队对保护规划编制能够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撑。 鉴于清华同衡的良好技术条件,申请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与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谈判采购。 五、专家论证意见: 2017年7月21日,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在403会议室组织召开寺墩遗址保护规划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会,专家组就寺墩遗址保护规划单一来源采购的必要性和唯一性进行论证,提出如下意见: 寺墩遗址是江南史前文化的重要遗址,根据当前寺墩遗址保护的紧迫性,必须要寻找一个具有实力,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和旅游规划甲级资质的设计公司来做好寺墩遗址的保护规划,我们认为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是具备上述条件的公司: 1、该公司可以使寺墩遗址的保护规划与常州历史文化名城规划相协调。常州历史文化名城规划是该公司执行编制的,并协助完成了常州历史文化名城的申报工作。该公司对于历史文化名城规划的实施具有权威性、科学性。 2、该公司曾经编制过《殷墟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禹会村遗址文物保护规划》等类似性质的遗址保护与展示利用规划。具有丰富经验,可资借鉴。 3、该公司对常州历史文化内涵的理解深刻,为寺墩成功申报省级大遗址提供了有利的规划支撑,对常州历史文化情况已经有了较为全面深刻的理解。 4、该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和旅游规划甲级资质。资深专家张谨是大运河申报世界遗产的项目总负责人,该团队对保护规划编制能够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撑。 鉴于清华同衡的良好技术条件,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建议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单一来源采购的单位。 为做好保护规划,建议立足以最新的考古成果为基础,保护规划要与天宁区城市规划相衔接、与郑陆镇旅游规划相衔接、与周边景观设计相衔接。 综上,建议采购单位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与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谈判采购。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
家姓名 工作单位
林留根 江苏省考古研究所所长
周晓东 常州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戴文英 常州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张刚 常州市文广新局文物处副科长
郑译 常州市考古研究所考古科科长
戴霞 常州市天宁区文教局副局长
吴建章 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财政分局局长
六、拟定供应商名称: 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中街清河嘉园东区甲1号楼16层W1600室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8月8日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张想佳0519-81580101 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吴文成13196779822
常州市城投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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