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区文物管理处凤凰咀遗址保护规划项目 竞争性磋商 襄州区文物管理处凤凰咀遗址保护规划
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湖北信和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襄州区文物管理处委托,就凤凰咀遗址保护规划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XHZC-XZZC2017016
2.项目名称:凤凰咀遗址保护规划项目
3.项目概况:2017年5月15日,省文物局下发了《关于下达省级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鄂文物综[2017]107号,下达我区凤凰咀遗址文物保护规划专项资金,资金已落实,现就凤凰咀遗址保护规划进行采购。
4.工期:合同签定后180天(日历天)
5.采购预算:40万元(预算金额为本项目控制价,超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应有本项目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 须具有良好的商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4. 须具有依法纳税和交纳社保的良好记录;
5. 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6. 投标人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 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 ccgp-hubei.gov.cn )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 具备文物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业务范围必须包括:“保护规划”
10.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文物保护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且应同时具备国家文物局认可(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所具备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聘用单位”应与投标人具备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相同;拟派项目负责人所具备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从业范围”必须包括:“保护规划”
11. 投标人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 2011〕 300 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企业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企业划型证明材料。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 2011〕 300 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 2011〕 181 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2.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1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 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 31 日至 2017年8月2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获取谈判文件,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及本公告中的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打印件,到湖北信和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襄阳市樊城区长虹北路56号海润名都1幢2单元19层3室)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在整个合作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作,并按照相关法律程序维护合法权益。
四、 谈判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0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湖北信和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襄阳市樊城区长虹北路56号海润名都1幢2单元19层3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 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 ccgp-hubei.gov.cn )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襄州区文物管理处
联 系 人:胡海清
电 话:13871789136
代理机构名称:湖北信和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襄阳市樊城区长虹北路56号海润名都1幢2单元19层3室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0710-3820992
邮 箱:291349146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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