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冠路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设计(第二次)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华冠路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成华发改审批【2017】37号批准建设。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成都鑫华农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华冠路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设计(第二次) 建设地点位于成都市成华区龙潭街道华冠路,南侧起于沪蓉高铁,北侧止于成致路规划红线范围内。 实施时间中选通知书发出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方案,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中选通知书发出后35个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概算。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实施华冠路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资金业主自筹已落实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设计包括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并通过相关审查及施工全过程现场技术指导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等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其他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近三年内未出现亏损; (4)四川省省外企业还须具备《四川省入川从事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设计活动备案证》; (5)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 五、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10日10:30 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成都鑫华农业有限公司 所有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指定地点,逾期不予接纳。 六、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请于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8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盖鲜章)到成都鑫华农业有限公司领取比选文件。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信息网》、《成华区门户网》和《四川建设网》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鑫华农业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龙潭街道北湖公园内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8-84208578 传真:028-84208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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