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国家生态工业(铝业)示范园区建设规划 项目编号:包采单〔2017〕461号 采购目录:服务类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供应商投标资格: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 2、经检察机关查询并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4、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为“有效”状态。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17年08月07日 14:3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08月14日 14:30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获取文件地址:包头市东河区财政局3楼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8月15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包头市东河区财政局4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17年08月15日 09:30 开标地址:包头市东河区财政局4楼会议室 采购人名称:内蒙古包头铝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东兴铝业园区 采购人联系人:何金梅 采购人联系方式:616730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包头市东河区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河区和平路中段11号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行政主管部门:包头市东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刘庭禄、杨晓霞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472-6933963 采购文件: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111.docx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包组预算合计 A1,20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采购明细清单 5528638服务 1.0国家生态工业铝业示范园区项目建设规划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包头铝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包头市东河区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东河区采购中心
2017年08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