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进厂道路大修及厂区内地下管网改造项目设计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郑发改投资【2017】403号文批复,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人为郑州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委托,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进厂道路大修及厂区内地下管网改造项目设计 1.2招标编号:HNYD2017-041 1.3项目建设地点:郑州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项目规模:约46万元人民币 1.6招标范围:本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1.7设计工期:20日历天。 2.标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行业(道路、桥梁、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3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承担过至少一项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道路或地下管网设计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程建设规模不低于1000万元道路或地下管项目的设计业绩。若设计合同不显示项目工程建设规模,需提供项目核准部门出具的批文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或提供类似项目合同金额40万元及以上的设计合同)。 2.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项目负责人近6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2.5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企业无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6财务要求: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2014年、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7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郑州市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含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具时间须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2.8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以近2个月“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报名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15楼1505室报名。 3.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原件: 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2、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件。(报名材料中,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选择不携带证书原件,但需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 “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中查询的企业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余证件均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装订成册。)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另行通知(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4.2获取地点: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15楼1505室。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郑州市淮河路与文化宫路交叉口)。 5.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 联 系 人:党先生 电 话:0371-6890609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371-56572850 地 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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