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黄河路、中心路、芦湖路景观改造提升工程设计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黄河路、中心路、芦湖路景观改造提升工程设计
二、采购项目编号:GQZFCG2017164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包号划分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预算
1 2017年黄河路、中心路、芦湖路景观改造提升工程设计 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园林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4、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90000.00元
四、获取磋商文件
1. 时间:2017年8月7 日至2017年8月11 日8:00-11:30 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梅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淄博市临淄区晏婴路石化大厦7层)。
3.方式:现场领取或邮寄。
注: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有效证件)、《资质证书》;
4.售价:300元/份,如需邮寄请另付邮寄费用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 8 月 15 日 上午09:00 前(北京时间)
2.地点:高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苑路东段路北,邦德陶瓷东临,高青县行政服务大厅内)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 8 月 15 日 上午09:00(北京时间)
2.地点:高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苑路东段路北,邦德陶瓷东临,高青县行政服务大厅内)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高青县营丘大道39号
联系人:窦先生
联系方式:0533-6983078
2.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梅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淄博市临淄区晏婴路石化大厦7层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533-7966888
邮箱:sdmeilongZBB@163.com
发布人:山东梅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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