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设计招标> 兴宁市2018年度安防工程设计
信息编号: 2770153
招标类型: 设计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兴宁市2018年度安防工程设计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项目名称 兴宁市2018年度安防工程设计
  批复文号 粤公养函【2017】221号文、梅市地公【2017】22号文
  批复单位 广东省公路管理局、梅州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
  招标人 兴宁市地方公路管理站
  项目所在地区 梅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 
兴宁市2018年度安防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宁市2018年度安防工程设计已由广东省公路管理局以粤公养函【2017】221号文批复,梅州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以梅市地公【2017】22号文下达实施任务,项目业主为兴宁市地方公路管理站,建设资金除上级部门补助外,其余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自筹解决,招标人为兴宁市地方公路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兴宁市境内。
2.2 建设规模:该项目共95条线路,总长约595公里(最终以施工图实际调查确认的隐患路段里程为准)。
    2.3 招标范围:兴宁市2018年度安防工程设计,主要工作内容为全线的设计,含路线、路面及安全防护工程等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修编、施工招标所需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含清单预算和补充技术规范的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2.4 本项目设计费采用固定总价,金额为300万元,
  2.5 设计周期:40个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周期为10个日历天,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修编、施工招标所需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周期为30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路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公路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至少包括:工程测量分项负责人1人、路线分项负责人1人、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1人、桥涵分项负责人1人,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1人。
3.4 信誉要求:
(1)信誉良好,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近三年未被广东省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经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负责查询,开具日期需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日止)。
 3.5 本项目由于项目线路长、任务紧、周期短,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在自身企业报名前,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踏勘现场,充分了解项目实际情况(现场踏勘证明格式见附件一)。
   4. 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 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报名方式:来人报名。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原件(可从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二代身份证;
   (6)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二代身份证、近3个月内的本单位社保证明材料;
   (7)2012年8月1日以来曾完成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公路的设计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应附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②.初步设计批复意见或施工图设计审查(批)意见的复印件。)
   (8)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本项目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报名时间内出具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9)现场踏勘证明书 。  
上述报名资料一式二份由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亲自递交。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对上述资料原件(资质证书除外)与复印件核对一致后,接受其报名,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复印件没提交原件核对或核对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
  5.2、报名时间:2017年8月16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3、招标文件的获取  √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
    投标报名申请人于2017 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23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到梅县区新县城新地街广州花园A4栋36号店面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领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其他资料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9月7日14:30时至2017年9月7日15:00时 ,提交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准时参加(身份证原件备查)。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民营经济报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兴宁市地方公路管理站          
办公地点: 兴宁市兴城镇人民大道3号    
联系人:朱小姐          联系电话:  0753-3251818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梅县区新县城新地街广州花园A4栋36号店面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3-2881631  

 日   期:2017年8月9日















兴宁市2018年度安防工程(设计)现场踏勘证明书

兹有                   (投标单位)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于     年    月     日已对兴宁市2018年度安防工程(设计)的现场进行了踏勘。
特此证明。
注:本证明只作本工程投标工作使用,不能作他用。

兴宁市地方公路管理站(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发布人 广州高新
  发布日期 2017-08-09

报名期限: 2017-8-162017-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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