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从化大道工程(一期)、北星路工程电力迁改及临时用电设计项目 批复文号 穗发改[2016]1015号、穗发改[2017]267号、从发改函[2016]197号、穗发改[2016]236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广州市从化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从化大道工程(一期)、北星路工程电力迁改及临时用电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从化大道工程(一期)、北星路工程电力迁改及临时用电设计项目 1.1.2 工程位置:从化大道工程(一期)位于江埔街与城郊街,北起环城北路,南至S355线;北星路工程位于从化区城北新区,西起旺城大道,东至河滨北路 1.1.3 设计范围:电力迁改及临时用电设计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 □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电力管线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穗发改[2016]1015号、穗发改[2017]267号、从发改函[2016]197号、穗发改[2016]236号 1.1.6 资金来源:广州市城建资金和广州市财政资金 1.1.7 建设规模:对从化大道工程(一期)、北星路工程项目范围内的电力线路(10KV及以下)迁改进行设计及施工临时用电设计,并协助招标人办理相关手续,及通过供电部门图纸审查。其中从化大道工程(一期)项目总投资约173100万元,其中电力迁改及临时用电部分总投资估算约800万元;北星路项目总投资约47955万元,其中其中电力迁改及临时用电部分总投资估算约600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规定年限。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规划等编制单位):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且在有效期内。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电气类高级工程师资格。 1.2.6 投标单位须在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承包商资信档案中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1.2.7 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8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9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 需要/ ■不需要 ): 投标申请人自 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需要/ ■不需要 ): 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 )。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1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 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2.12投标人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的证明。说明:①查询对象:投标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②查询内容:查询对象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2年内有无行贿记录(须包含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2017年 08 月11 日 10时 00 分至2017 年 08 月 17 日16 时 00 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从化部(从化区江埔街从化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9层即欣荣宏国际商贸城写字楼5栋9层)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1.3.1.2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或职称证(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1.3.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3)一式两份,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1.3.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5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式两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 1.4.1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约为56.00万元(其中从化大道(一期)工程电力迁改工程及临时用电设计项目概算金额:319175.91元,北星路工程电力迁改及临时用电设计项目概算金额:238834.22元)。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约为 万元。 1.4.2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3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 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电力迁改设计部分: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的10个日历天内完成第一版图纸,在收到招标人意见5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在供电部门图纸审查会议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图纸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2)临时用地部分:在招标人提供供电方案协议后的10个日历天内完成第一版图纸,在收到招标人意见5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在供电部门图纸审查会议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图纸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 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6.5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c/)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6.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从化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37939278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青云路1号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市从化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7.2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青云路1号 1.7.3 联系人:樊先生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37939278 1.7.5 传真号码:/ 1.7.6 电子邮箱:/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1.8.3 联系人: 王小姐 1.8.4 电话(手机)号码:18820054044 1.8.5 传真号码:020-8765 1698 1.8.6 电子邮箱:CL87651688Y@163.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 1.9.2 邮政编码、地址:510900、广州市从化区江浦街从化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5栋9层(欣荣宏国际商贸城写字楼9层) 1.9.3 电话(手机)号码:020-87970090 1.9.4 传真号码:020-87970090 1.9.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0900 从化区江埔街从化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5栋10层(欣荣宏国际商贸城写字楼10层)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37908632 1.10.4 传真号码:020-37908632 1.10.5 网址:/
1.11 招标投标监察部门 1.11.1 名称:广州市从化区监察局 1.11.2 邮政编码、地址:510900、广州市从化新城东路99号 1.11.3 电话(手机)号码:020-87922314 1.11.4 传真号码:020-87922314 1.11.5 网址:/ 相关附件公告附件.pdf 发布人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