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771197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韶山市旅游主干道两厢提质改造景观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韶山市旅游主干道两厢提质改造景观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项目的概况:1.1工程名称:韶山市旅游主干道两厢提质改造景观工程设计;1.2建设地点:韶山市清溪镇、韶山乡;1.3建设规模:项目主要提质改造全程长16公里,涵盖高速出入口经韶山大道、如意路、竹鸡塅路口、红旗路到铜像广场;高铁站经东方红大道到竹鸡塅路口;高铁站经站前大道、韶光路到换乘中心;以及如意路(竹鸡段至站前大道段);具体范围详见图纸。总面积为81.8万平方米。1.4招标范围: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方案设计,进行韶山市旅游主干道两厢提质改造景观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关后续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设计任务书。1.5设计周期:设计总周期为60日历天。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2.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3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17年8月18日17时(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并在 2017年8月18日17时(北京时间)前携带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办理完成“三证合一”的企业携带印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网络查询页面(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仅省外企业提供);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和身份证,以上原件和加盖公章的一份复印件,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管理科完成审核备案,并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投标确认。 已完成企业基本信息和拟任本项目项目设计负责人信息备案审核的企业无需重复办理审核备案。 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投标保证金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4.2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4.3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到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管理科进行变更备案。4.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设计补偿: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其余投标人不予补偿。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请从2017年8月14日~2017年8月18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等均采用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angtan.gov.cn/http://www.xtcin.net上发布。6.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山市分中心开标室(韶山市清溪镇枣园路14号,韶山市国土局旁)。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8.开标时间:2017年9月6日9时30分。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督。监督电话:0731-55691532 11.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2、联系方式:招 标 人: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韶山市联系人:庞先生电 话:13467933600 |
报名期限: | 2017/8/14至 2017/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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