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晋设施招20170811015 开标时间:2017-09-07 所属行业:土木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晋江集成电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泉州市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福建省晋江集成电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的编号为晋设施招20170811015的 福建省集成电路产业园区(科学园)灵里路(国际企业大道-智造大道)市政道路工程 已由 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建省集成电路产业园区(科学园)灵里路(国际企业大道-智造大道)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晋发改审〔2017〕1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晋江集成电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福建省集成电路产业园区(科学园)灵里路(国际企业大道-智造大道)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项目; 2.2. 建设地点:福建省集成电路产业园区(科学园)规划区内;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系福建省集成电路产业园区(科学园)灵里路(国际企业大道-智造大道)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工程起于国际企业大道,止于智造大道,总用地面积约24000平方米(约合36 亩),道路总长度约754米,红线宽度3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双向四车道。(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红线图为准) 2.4. 投资总额:约人民币 23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984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勘察初勘及详勘)、初步设计、概算(含概算土地报批专用文件和概算评审报批文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 2.5.2. 内容:设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道路、交通、管线、照明、电力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的勘察、测量及设计;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仅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专业工程;具体设计范围以招标法人提供的红线图为准。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7年12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备注:根据《关于非我省注册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设〔2011〕7号)文件规定,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时应提交《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在我省土工试验室备案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且须满足下列任一条件:①在福建省设立满足要求的土工试验室;②与福建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试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15日至2017年08月20日以不记名方式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招标文件等材料;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账户(开户名: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晋江分行,帐号:424758379456);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工程招标编号或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零壹佰元整(¥10100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09月07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点: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城市展馆二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暂按人民币1984万元计(最终以晋江市人民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的预算审核结论作为工程设计费基数),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暂定为人民币50.96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工程勘测综合费用:以设计费的20%计取。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晋江集成电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 晋江市集成电路产业园区 ,邮编: 362200 ; 电话: 13799508805 传真: / ; 联系人: 陈辉煌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晋江市梅岭路421号益昌大厦16层 ,邮编: 362200 ; 电话: 0595-82003884 / 18859596367 传真: / ; 联系人: 曹冬霞 。
交易中心名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晋江世纪大道南路城市规划展馆二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晋江分行; 帐户名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帐 号: 424758379456 。
监管部门或机构名称: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 电话:0595—8568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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