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建筑垃圾处理专项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BHCGG201707039
一、 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滨海县城市管理局委托负责实施的滨海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建筑垃圾处理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财政 ,并已落实。现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滨海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建筑垃圾处理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2. 招标内容:滨海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建筑垃圾处理三个专项规划编制。
3. 服务期要求: 委托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立即组织项目编制组进驻滨海积极开展调研,掌握基础数据,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主持本招标项目的全过程规划编制工作并及时向招标人汇报规划编制的各工作阶段工作。
4. 项目完成时间:三个月内完成滨海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建筑垃圾处理三个专项规划编制并提交规划文本初步成果(评审稿);在2017年12月31日前通过评审专家评审,根据评审意见完成修改并取得政府批文。
5. 质量要求:通过专家组评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高级城市规划师或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证书;
3. 业绩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自2014年1月1日(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生活垃圾规划编制或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规划编制或建筑垃圾处理规划编制项目业绩,业绩证明以合同原件为准;
4.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及2016年7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由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手册原件或劳动保险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且自投标单位提供的养老保险金相关证明中投标人所标明开始交纳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双方劳动关系未改变。若投标单位为事业单位,不需要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须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事业性质证明原件,若项目负责人是返聘人员,不需要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退休证明原件及与单位签订的返聘合同原件。
5. 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单位带介绍信到检察机关自行办理,也可将网上查询的截图打印,查询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日历天内查询结果有效)。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收款单位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投标人报名时应将交款凭据(指银行汇票原件、转帐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一并提交给交易中心财务科(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1612室,联系电话0515-84198010)换取收款收据。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五、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 70 万元整。
六、评定标办法: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和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七、付款方式:
1.提交初步规划编制文本后,付合同价的30%;
2.提交全部规划编制成果并通过省专家论证评审,中标人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提交最终成果后,再支付合同价的40%;
3.全部规划成果经县政府批准后,余款结清。
八、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
1.时间:2017年8月 18 日8时30分--2017年8月 24 日17时(节假日除外)
2.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8楼交易服务厅
3.联系人:朱静 ,联系电话(传真):15251029931,69953612
4.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须知:
投标人应从滨海县招标采购信息网“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函》,然后按要求内容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报名的委托代理人须凭经交易中心财务科换取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函》、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报名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报名的委托代理人发出,届时请投标报名的委托代理人及时查收。注:已报名的投标单位如投标保证金未退还的继续有效。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滨海县招标采购信息网(http://www.bhzb.gov.cn/)上发布。
十、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投诉,应以书面方式向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提出。
联系电话:0515-84198006 传真:0515-84198978
地 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7楼 1703 室
十一、投标申请人如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滨海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倪晓荣 电话:13851113885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7楼 1705 室
联 系 人:牛文瑜 ,联系电话:0515—84198996,邮箱:HSDL208@126.COM
滨海县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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