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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 2775626
招标类型: 设计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盐城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凤凰汇紫园项目凤凰汇紫园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图设计服务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盐城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凤凰汇紫园项目凤凰汇紫园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图设计服务



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由盐城城投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凤凰汇紫园项目已经盐城市城南新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并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盐城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凤凰汇紫园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图设计服务的投标。

二、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设计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网上注册后(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方可参加本工程投标(咨询电话:0515-69083422)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凤凰汇紫园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图设计服务。

2、工程地点:盐城市戴庄路东、新都路北侧。

3、工程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约68443㎡,总建筑面积约160194.5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2877.73㎡,地下建筑面积47316.85㎡,容积率1.65,绿地率约40%,景观绿化总面积约27377.2㎡。景观设计面积约52000平方。

3、质量标准:其设计质量满足相关行业规范。

4、质量目标:国家有关设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合格等级,施工图达到国家相关设计深度标准要求的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合理、科学。

5、设计周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周期均服从招标人需要,详见设计招标文件要求。

五、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凤凰汇紫园景观绿化工程的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变更、竣工验收、配合编制竣工图并对最终竣工图签字确认等全过程服务。

六、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类高级技术职称(如职称证书中未体现专业,以提供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3、除项目设计负责人外,设计组组成人员中至少由2名设计人员组成,设计组组成员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设计负责人、设计组组成人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5、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7、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8、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

9、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设计负责人。

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1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账号:32001735136059966999),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开标前,投标申请人须持交款凭据原件(网汇可以到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网汇回单或银行盖章认可)、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经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验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投标保证金退还

3.1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并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2有投诉(异议)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异议人(投诉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3.3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规定的时间内中心财务室进行网上退款。详情咨询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府西路一号国投商务楼C楼 五楼525室。

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招标人所有。

八、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九、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十、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四楼(市行政中心和驿都大酒店中间一栋)】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招标文件,同时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电子档,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17年 8 月 23 日至2017年 8月 30 日(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同时至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书面版本的招标文件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逾期未下载和购买书面版本招标文件造成无法投标、答疑文件无法获取、中标结果无法公示的,责任自负)。

2、领取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发售窗口及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元,前台缴费,网上电子档免费领取,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二、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盖章):盐城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李世仪

联系电话:0515-83091680-8009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吴满霞

联系电话:15950298580 0515-89803566

地址: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东座4F



附件:

凤凰汇紫园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图设计服务

评标办法及评标规则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从设计费报价、设计成果、信用得分等 3 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和八部位第2号令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初步评审

1、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审查以投标人提供的下列资料原件为准: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设计负责人、设计组组成人员的职称证书原件(如要求的人员职称证书中未体现专业,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保证复印件(扫描件)与原件一致,且复印件(扫描件)完整、清晰可辨,原件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需要加盖原签发单位公章,否则资格审查资料不予以通过。

2、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质量及周期、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暂定价、投标文件内容是否齐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只有通过响应性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二、详细评审:

1、设计费报价30分

1.1 本次设计费报价采用“固定单价”报价,评审时以投标承诺书中的总价进行计分。

1.2 有效投标报价

1.2.1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

1.2.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公布的最高限价。

1.3 评标基准价:为经初步评审后无明显废标情形且其投标报价在规定范围内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招标控制价相比下浮率>35%的,其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4 设计费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上浮1%在30分的基础上扣0.3分;设计费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在评标基准价的100%-95%范围内的,得30分;低于评标基准价的95%的,比95%每下浮1%扣0.3分。上述分值计算时,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

2、设计成果65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设计成果从设计说明书及设计内容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是否满足使用功能、美观性、合理性、工艺流程科学性方面进行等级评审,评审等级分为优、良、中三个等级,优、良、中各等级的得分系数分别为:0.90<优≤1.0;0.80<良≤0.90;0.70<中≤0.80,以0.01为一个记分单位;

3、信用得分5分

投标人取得2016年度盐城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盐建科研〔2017〕14号)公布名单中的A、B、C、D信用等级企业分别给予5,4,3.5,2.5的加分分值,作为企业信用得分。未列入信用信息公布名单的勘察设计企业投标时信用等级按B信用等级计信用分。

三、评标规则

1、评委打分:评委应记名打分,打分未记名的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打分办法打分的,一律按无效票处理。技术类评委打分在所有成员中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该项得分。每大项记分保留三位小数(第四位四舍五入);总得分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得分并列:投标人总得分并列的,须明确中标候选人或需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以设计方案和方案效果展示总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方案得分仍相同的,以投标报价得分由低至高进行排序;上述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决定排序。

3、评标审查中有发现投标人的投标书内容不全、或投标人行为不规范,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减0.3--2分。

4、投标文件中有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前赶到指定地点接受质询。逾期未赶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5、争议处理: 评标中发生重大情况或重大争议,需要进一步调查了解、协调处理的,现场监督人员报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同意后可暂时休会,待有关问题得到澄清后再行复会。休会期间,所有招投标资料一律封存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档案室,所有与会人员一律不得泄露评标情况。

6、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7、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8、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报名期限: 2017-8-232017-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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