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DMZ(2017)16号 一.建设单位: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 二.工程名称:洞头区大门镇寨楼寨墙修缮及环境整治工程设计(第二次) 三.工程地点:洞头区大门镇寨楼村 四、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设计范围为寨楼村620m的寨楼寨墙修缮保护和10ha范围内环境整治,包括周边的绿化美化、沿线立面改造、景区景点规划的设计,内容包括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服务等。 五、设计质量要求: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通过专家评审为准,施工图设计以审查合格为准。 六.招标工期: 20 日历天(提供方案设计) 七.资质要求:7.1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7.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应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旅游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应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应具备园林景观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7.3以上参加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八.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九.注意事项:本工程实行不记名制度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价格人民币 500元,售后不退,购领招标文件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手续。 十、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各潜在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日前,各自在温州市洞头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tggzy.com)‘小额(乡镇)招投标’栏目 下载,也可直接向招标代理单位购领招标文件等资料。 十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元,以银行存单或银行现金支票的形式在 投标截止日前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29日上午11时30分。 十三.招标单位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 0577-63458667 代理单位联系人: 张 工 电话:0577-63367770 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 洞头区大门镇招投标中心 2017年8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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