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7320100JS0189项目名称江宁路道路综合整治工程 标段编号BNJ170881-01FG标段名称设计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7年8月29日公告结束时间2017年9月5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江宁路道路综合整治工程设计 招标人:南京历史城区保护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江宁路道路综合整治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审字【2017】28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国有政府资金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江宁路道路综合整治工程设计 2、工程地点:南京市秦淮区江宁路,北起长乐路,南至应天大街,长约1公里的区域范围内 3、招标内容:包括负责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全过程设计跟踪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4、设计周期:3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6、设计规模: 本项目主要是对江宁路(城市支路)道路进行出新改造,并对照明、排水、绿化、交通工程及其它附属设施进行提档升级和补充完善,全长约1000米 ;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道路或道桥专业并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后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查)。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在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须在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4、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原件核查)。 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道路或道桥专业并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或学历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道路专业则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提供原件核查)。 6、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须在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7、投标人必须提供2017年2月至2017年7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人事编制证明)。 8、投标人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投标人无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须在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在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注:以上所涉及到的须提供原件核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编入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投标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招标人,投标截止后招标人不再接受任何资料。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1、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可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自2017年8月29 日至2017年9月5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6:30分(节假日除外),在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区江浦街道浦口大道1号新城总部大厦517室)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本招标项目的评分取值为百分制。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打分的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划分如下: 序号评分项目得分评分标准 1报价 (30分)30分本工程设计最高限价为:60万元。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 =A ×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报价评审偏差: 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的每增加1%扣0.2分,每降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扣完为止。 2 投标人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 (28分)10分项目负责人: 具有道路(或道桥)专业并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要求为道路(或道桥)专业的得5分(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专业以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为准);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的,加5分。满分10分。 18分项目组成员: 1、给水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的,得3分(须提供注册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同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加3分(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满分6分。 2、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的,得3分(须提供注册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同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加3分(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满分6分。 3.造价专业人员1名,具有造价员中级职业资格及以上的,得3分(须提供造价员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具有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的,得6分(须提供注册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满分6分。 3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5分)5分自2012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工程造价16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工程设计项目(含新建、改造、整治出新等,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每有一个得5分,最多得5分。(须提供类似业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不得分。)与企业业绩不可兼得。 4设计单位企业类似业绩 (5分)5分自2012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企业承担工程造价16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工程设计项目(含新建、改造、整治出新等,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每有一个得5分,最多得5分。(须提供类似业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不得分。)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5质量管理体系证书2分企业具有质量管理体系得2分。(须提供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 6设计工作 组织方案 (30分)7分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满分7分),优得7分,良得6.3分,一般得5.6分,基本满足得4.9分。 7分对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满分7分),优得7分,良得6.3分,一般得5.6分,基本满足得4.9分。 7分设计工作计划安排(满分7分),优得7分,良得6.3分,一般得5.6分,基本满足得4.9分。 6分招标项目的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满分6分),优得6分,良得5.4分,一般得4.8分,基本满足得4.2分。 3分1)配合招标人进行报建、报批、技术交底等,提供承诺书原件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2)配合招标人后期施工,并提供设计变更,配合招标人进行竣工验收,提供承诺书原件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3)服务响应速度在8小时以内,得1分,24小时以内,得0.5分,提供承诺书原件,否则不得分。
注:①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附以上评分细则中涉及的全部资料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没有原件不得分。 ②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技术部分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技术部分得分高者排名靠前。 ③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时,评分不可兼得。 七、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3、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参加本次设计投标的单位将不得参加施工阶段的投标。 6、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壹张。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历史城区保护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38号 招标人联系人:陈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5285122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区江浦街道浦口大道1号新城总部大厦517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3286860 代理机构传真:025-83286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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