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
建筑垃圾处理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灌南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建筑垃圾处理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已由 灌南县财政局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灌南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建筑垃圾处理专项规划编制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灌南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建筑垃圾处理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2.2项目编号:GNZFCG2017-077G
2.3招标范围:灌南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建筑垃圾处理三个专项规划编制
2.4交货地点:灌南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指定地点;
2.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2.6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50万元;
2.7质量要求:通过专家组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l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的法人 (投标时应提供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l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l 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承诺;
l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城市规划编制乙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6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城市规划师或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证书;
3.7投标单位须具有自2010年1月1日(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县区级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编制项目业绩,业绩证明以合同原件为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3.9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或承诺。
3.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1:本项目主要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以上资料原件必须在带至开标现场审查,否则将被拒绝。
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5. 报名方式 5.1报名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16室项目联系人处(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2报名时间:2017年8月29日-2017年9月4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自带U盘。报名费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报名时需携带材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高级城市规划师或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7、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针对本项目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各地检察机关或网上查询)(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
6.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元整
投标保证金接收人: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江苏灌南民丰村镇银行
帐 号:3208230011010000064122
6.3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16日下午17:00时以前)到达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帐户内,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电汇底单的原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以便评标委员会审查;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3)投标人应于本项目开标前持银行汇款凭证或回单的复印件两份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灌南县集中办公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409室)盖章验证,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保证金退还,请各投标单位持验证后的汇款凭证或回单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前往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09室办理。(联系电话0518-80923368)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9月18日上午09: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22开标室(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开标时间:2017年9月18日上午09:30分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价的20%,提交项目初步成果,达到业主和有关部门初步审核要求后2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价的30%,经专家评审通过,付合同总价的20%,提交修改完善后的最终成果20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不计利息)。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lygzfcg.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灌南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灌南县行政集中办公区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路12号809室
邮 编: 222200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韩书记 联 系 人: 张工
电 话: 15061387630 电 话: 18705133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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