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明市体育场馆工程已由三明市梅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发改[2010]2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景观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三明市体育场馆工程景观设计; 2.2. 建设地点:梅列区贵溪洋楮子山地块; 2.3. 建设规模:包含土建、绿化、给排水、景观照明及景观挡墙工程等,设计面积为88499平方米(不含停车场),景观工程总造价暂定25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范围:包含2.3的全部内容。 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 2.5. 工期要求:中标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6. 设计费金额及计算方法:以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为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设计费如下: 项目名称 设计费计算 设计费(万元) 景观工程设计费基价 87.6*1.1*1.15*1.0 110.81 招标人公布的设计费 110.81*(1-20%) 88.65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2. 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园林专业大学学历,并具备高级园林专业技术职称,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 3.4. 投标人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于2011年 7 月 28 日至2011年 8 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报名处)(地址: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人民币200元,相关资料另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1年8月22日9时00分,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开始接收;提交地点为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交易室。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单(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联系电话)。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会展中心四楼,邮编:365000; 电话:0598-5100012 联系人: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新市中路296号办公楼三层,邮编:365001; 电话:0598-5106685传真:0598-8590002; 联系人:张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列东支行 开户名称: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9030211020010000045207 退保证金电话:0598-89538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