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namespace>广州市增城区增江河沿岸(陆村-初溪水利枢纽)
景观林带建设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1.1?xml:namespace>项目概况
1.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增江河沿岸(陆村-初溪水利枢纽)景观林带建设工程设计
1.1.2工程位置:广州市增城区增江河沿岸(陆村-初溪水利枢纽)。?xml:namespace>
1.1.3?xml:namespace>设计范围:广州市增城区增江河沿岸(陆村-初溪水利枢纽)景观林带建设工程设计
建设内容和规模:以种植开花乔木为主,对纵深20-125米范围内(平均宽度约为55米)的绿化用地进行景观改造,进一步完善增江河岸的景观林带系统。项目堤岸沿线全场约为5200米,林带建设面积273972平方米。
1.1.4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 。
1.1.5项目批准文件:穗发改【2016】817号。
1.1.6资金来源: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解决。
1.1.7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1735.7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77.13万元。以种植开花乔木为主,对纵深20-125米范围内(平均宽度约为55米)的绿化用地进行景观改造,进一步完善增江河岸的景观林带系统。项目堤岸沿线全场约为5200米,林带建设面积273972平方米。
1.1.8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年。
1.1.9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细化、■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现场服务。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规划等编制单位):广州园林建筑规划设计院。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1.2.4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1.2.5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风景园林或园林类中级工程师资格或以上。
1.2.6其他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本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以上。
1.2.7申请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投标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投标人自年月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xml:namespace>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投标报名
1.3.1本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7年9月5日至 2017年9月10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年9月11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年9月1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间:上午: 9:30-11:30,下午:14:00-16:00。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核查)。
1.3.1.2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复印件一份(原件核查)。
1.3.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xml:namespace>(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3.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5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费用
1.4.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65万元。工程设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的规定计算。设计费下浮率为0%~20%,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投标人在附录5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中标价=工程设计费总额+方案设计补偿费(未中标单位的方案设计补偿费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方案设计补偿费(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万元;
1.4.2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
1.4.3岩土工程勘察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勘察费浮动幅度为%(上下浮动不超过20%)。在合同实施期间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4工程测量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量费浮动幅度为%(上下浮动不超过20%)。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5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量费浮动幅度为%(上下浮动不超过20%)。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物探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61.4.3-1.4.5三项费用限额合计:万元。投标人在附录6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1.5工期
1.5.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签约合同价的0.2%;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签约合同价的30%。
1.5.2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其他事项
1.6.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6.2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投标报名费人民币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1.6.5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
异议受理电话:020-82752183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富国路6号
1.6.6投标申请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按要求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证明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可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但有效期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证明,可登录区检察院网站(http://www.zcsrmjcy.gov.cn)查阅办事流程,具体接受查询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办公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府佑路133号,咨询电话:020-66267966。
1.6.7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xml:namespace>tp://www.gzzb.gd.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zbytb.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
1.7.2 邮政编码、地址:511300、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富国路6号
1.7.3 联系人:邹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82752183
1.7.5 传真号码:020-82752183
1.7.6 电子邮箱: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科华街251号乐天创意园A3栋4楼
1.8.3 联系人:叶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13928910032
1.8.5 传真号码:
1.8.6电子邮箱:
1.9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9.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9.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76
1.9.4 传真号码:020-28866141
1.9.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1.10.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48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020-?xml:namespace>83865773
1.10.4 传真号码:020-83865773
1.10.5 网址:http://www.gzlyyl.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