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780978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市交易中心)和平公园西园景观提升工程设计招标公告(重新招标第2次) |
工程简介: |
和平公园西园景观提升工程设计招标 南京市玄武区建设房产和交通局建设项目和平公园西园景观提升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审字【2017】29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市城建资金[国有政府性资金:95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95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捷星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 本招标项目概况: 1、标段名称:和平公园西园景观提升工程设计招标; 2、项目地点:市政府大院西南方向; 3、工程规模:市政府大院西南方向占地约10000平方米,主要实施乔木清疏,拆除现状网球场及场地北部排水沟渠后新建生态溪流,结合清淤、引水、水生植物种植等方式对现状湖体进行水体净化,改造广场、平台、园路、驳岸等硬质铺装,整治园内绿化景观,对“万字亭”等建(构)筑物进行出新,新建排水、照明、标识系统等,设置坐凳、环卫等配套措施。 4、招标内容:和平公园西园景观提升工程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全过程设计跟踪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5、合同估算价:42万元; 6、设计工期:初步设计在中标后5天内编制完成;施工图设计在初步设计获得批复后10天内完成。 三、 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综合工程设计甲级或风景园林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原件核查)。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园林类中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资格(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资质证书原件核查)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请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下列地点获取招标文件:南京龙蟠中路317号南楼5楼。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自2017年9月05日至2017年9月10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3:30分至17:00分,江苏捷星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龙蟠中路317号南楼5楼)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售后不退。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提供书面承诺书原件并编入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提供书面承诺书原件并编入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 六、资格后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编入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原件核查); 2、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综合工程设计甲级或风景园林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原件核查);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园林类中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资格;(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并编入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原件核查); 4、企业业绩:投标人必须提供2017年2月至2017年7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原件(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人事编制证明);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书面承诺书原件并编入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 6.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形(提供书面承诺书原件并编入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 7. 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书面承诺书原件并编入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 七、其他: 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开标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上述原件,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之前未到达开标现场或未递交上述原件的,作为自动放弃投标。委托代理人未通过现场核验的,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3、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库手续,否则可能将会影响投标。有关投标详细操作问题可咨询交易中心网络管理中心(68505877、68505828) 5、投标单位需提供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壹份(U盘或不可擦写的光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八、评分方法: 本次设计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1、投标报价(41分):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3)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2、人员配备(20分): A、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园林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4分(提供注册证及职称证原件备查)满分4分; B、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提供注册证及职称证原件备查)满分4分; C、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工程师的,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提供注册证及职称证原件备查)满分4分; D、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工程师的,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提供注册证及职称证原件备查)满分4分; E、建筑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提供注册证及职称证原件备查)满分4分 3、企业业绩(9分): 2012年9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的用地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的风景园林设计项目,有一个得3分,最多9分.(提供合同原件,复印件编入招标文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必须体现出用地面积要求,否则不得分) 4、设计方案(30分): A、根据投标单位对方案的理解,以及对后续设计的考虑,综合评估其设计理念的完整性、科学性,按完整、全面、合理进行评审,设计要点如下:1.注重和平公园东园和西园的统一与差异性设计;2.明确公园定位与景观特色,及其与周边环境的关系;3.考虑公园水体的生动化设计;4.考虑公园主入口及城市道路的关系;5.考虑植物配置的特色和四季景观;6.对保留两处建筑进行合理修缮;7.海绵城市理念的体现。(优:6分、良:5.5分、中:5分、差:4.5分。) B、设计组织方案内容全面,重点突出;(优:4分、良:3.5分、中:3分、差:2.5分。) C、技术力量配备合理,岗位责任明确;(优:4分、良:3.5分、中:3分、差:2.5分。) D、服务建议措施针对性强,切合本工程实际,具体、细致,设计工程流程及进度计划科学合理;(优:4分、良:3.5分、中:3分、差:2.5分。) E、对后期服务跟进计划方案;(优:4分、良:3.5分、中:3分、差:2.5分。) F、设计质量控制措施可靠具体有保障;(优:4分、良:3.5分、中:3分、差:2.5分。) G、工程成本控制合理、可控;(优:4分、良:3.5分、中:3分、差:2.5分。) 评分细则说明: a.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上述评分细则,客观分由评委统一打分;设计方案由评委各自进行打分,然后平均计算出方案的得分值,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b.总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出现并列最高综合得分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c.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将对业绩的真实性及相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次投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玄武区建设房产和交通局 地址: 邮编: 联系人:高工 电话: 传真: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捷星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龙蟠中路317号南楼5楼 邮编: 联系人:杨工 电话:13851878272 传真: Email: |
报名期限: | 2017/9/5至 2017/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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