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782045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麻阳苗族自治县城东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麻阳苗族自治县城东公园建设项目已由麻阳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麻发改综[2017]6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麻阳苗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麻阳苗族自治县城东公园建设项目设计 2.2招标编号:湘智招字[2017]第0481号 2.3建设地点:麻阳县城东行政中心旁 2.4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223400平方米,其中园路及铺装场地用地面积42400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面积16500平方米,商业用地面积7400平方米,停车位162个,以及道路、水电、消防、绿化、环卫、景观、亮化等配套设施建设。2.5总投资额:总投资约12363万元,其中建安费约9000万元,设计费约162万元。2.6设计周期: (1)方案设计阶段: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45天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3.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3.3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专业高级职称资格,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至少包括:道路、风景园林、给排水、电气、造价专业负责人,均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近半年社保证明材料;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4.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叁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账单用途栏注明是“麻阳苗族自治县城东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投标保证金”,如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1天下午16:00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9 月 8 日至2017年 9 月 14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并持以下资料到场报名:①单位介绍信(报名有效期内)原件;②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须为项目负责人)原件;③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④资质证书原件;⑤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⑥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职称证书原件;⑦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社保证明材料;⑧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有效入湘施工登记证。6.2报名地址: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怀化市南环路金磊富域城写字楼1806室)。6.3报名资料均现场验原件,并留存加盖单位原始红色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两套(须胶装成册),报名资料原件与复印件应当一致且清晰,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不予接受。6.4招标文件在报名期间同步发售,经报名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即可获取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6.5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布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8.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参加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人是否中标,都不给予任何经济方式的补偿。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10、本次招投标的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麻阳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麻阳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麻阳苗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麻阳苗族自治县老政府大院 联系人:滕先生 电 话:0745-5833182招标代理: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地 址:怀化市南环路金磊富域城写字楼1806室联系 人:周女士电 话:0745-2238299 |
报名期限: | 2017-9-8至 2017-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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