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乌兰浩特市道路设施改造工程设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内蒙古德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乌兰浩特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乌兰浩特市道路设施改造工程设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乌兰浩特市道路设施改造工程设计 批准文件编号:乌财购准字[代理2017-08-24-131]号 采购文件编号:兴公资交易[2017]财政(公开)0254-1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附件材料 1乌兰浩特市道路设施改造工程设计1详见招标文件853346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企业;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师或道路与桥梁工程师及以上的职称;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09月13日至2017年09月1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30时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03室2号窗口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03室2号窗口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 报名时须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代理人持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告知函原件(企业及法人的,须注明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人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市政工程师或道路与桥梁工程师及以上的职称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彩色复印件一份,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03室2号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拒绝受理其他人员购买招标文件及办理相关事宜。 投标人需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企业基本信息并加盖公章(企业名称、法人、联系人、邮箱、联系电话)需携带U盘(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邮箱、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统一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xam.gov.cn)上公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如公告内容有疑问或质疑,请与代理机构或招标人联系。 该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参与招投标(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在招标投标(采购)活动中,如发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482-8370668。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09日 下午3:00 投标地点: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5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17年10月09日 下午3:00 开标地点: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5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德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兰浩特市原人防综合楼四楼 邮政编码:137400 联系人:李园园、陈雪 联系电话:0482-8286180 投标保证金账户 1.账户名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乌兰浩特铁路支行 账 号:15050162664500000039 2.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采购单位名称:乌兰浩特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 址:乌兰浩特市 邮政编码:137400 联 系 人:张伟 联系电话:15148938135
内蒙古德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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