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胜利路南延(G217-S335)段荒漠生态景观绿化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克拉玛依市工程建设管理局的委托,现对克拉玛依市胜利路南延(G217-S335)段荒漠生态景观绿化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建于胜利路南延公路两侧,以抗逆性强、具有一定观赏性的荒漠植物种,利用中水灌溉进行造林绿化,建成独具特色的为干旱区道路景观生态建设样板工程。本工程从G217国道至蓝天大道待建公路K1+960处的铁路桥开始,经蓝天大道向南至S335省道K9+000km处止,总长约16km,宽度为公路两侧各200m范围内,项目建设区绿化规划面积约346.4hm2,其中蓝天大道南侧153.8hm2,北侧192.6 hm2。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范围:完成克拉玛依市胜利路南延(G217-S335)段荒漠生态景观绿化工程工程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书编制等,并协助办理相关部门对工程测量、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图纸的审核、审批工作,项目全过程提供技术服务和现场配合等工作。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4、设计周期要求:具体设计周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5.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5.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5.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人。 6、本项目不支付任何投标补偿费用。 7、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5条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及资料原件、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所有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须和申请人名称一致。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并装订成册(各类证书、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8、概不接受电报、电传、电话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报名申请资料。 9、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 9 月 13 日至2017年 9 月 17 日19:00时止,每天10:00 时至13:00 时,16:00 时至 19:00 时(均为北京时间),过期不候。 10、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市通讯路44号)工程招标代理部201室。 11、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和《克拉玛依市建设网》发布。 招 标 人:克拉玛依市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秦 媛 联系电话:0990-6966098
招标代理: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 华 王 震 联系电话:0990-6230002、6882183(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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