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招标编号 | E341523001000263 |
发布日期 | 2017 年 9 月 15 日 |
一、招标条件 |
1、工程名称 | 舒城县环万佛湖扶贫公路及其支线道路沿线景观工程及文化提升设计(第二次) |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舒规[2017]9号 |
3、招标人 | 舒城县规划局 |
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工程实施地点 | 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万佛湖周边 |
2、设计规模 | 本次规划设计面积约为650万平方米,设计费上限值为800万元人民币(含业主单位预留金15万人民币,未中标单位补偿金8万元人民币) |
3、设计周期 | 项目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经评审确定后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
4、招标范围 | 本次规划设计面积约为650万平方米(具体面积应以实际勘测地形、设计方案需求、业主要求等最终确定)。主要包含以下两部分:1、舒城县环万佛湖扶贫公路及其支线道路沿线景观工程设计范围:环万佛湖扶贫公路逐项起点及终点为同一位置,位于风景区大门北侧,路的主线全长约43.10公里,支线共五条,全长约41.95公里;其设计范围包括: (1)主线两侧道路红线外各约50米; (2)支线两侧道路红线外各约20米;(3)主线及支线道路红线内绿化范围; (4)主线及支线沿线布置的观景平台、服务区、驿站等。2、S317、S351、环万佛湖扶贫公路及其支线沿线文化提升设计。本项目采用工程设计总承包方式,设计总承包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环评、局部地形测绘、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及评审、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施工图纸设计及图纸审查、后期施工现场服务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
5、标段划分: | 1 个标段 |
6、质量标准 | 合格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 资质企业并无不良行为记录处罚(指处罚期限内,含本县外处罚)(截止开标时间)均可以参加报名。(地形测绘、地质勘察、可研报告等其他包含在设计总承包中的内容,中标设计单位若无该项资质,可在经业主单位同意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相应任务,中标单位对其成果总负责)。 |
2、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 景观园林类副高级 及以上职称;(2)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及超过一年但仍在限制期限内(截止开标时间);(3)项目设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且开标现场须提供项目设计负责人在投标单位 2017 年 6 月至 2017 年 8 月份(共3个月)的社保交纳证明( 2017 年 6 月份以后新注册成立的企业,若交费不满3个月的,须于企业成立之月起交纳,并连续交纳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份),原企业新增项本专业资质自批准之日起,若交费不满3个月的,须于企业资质批准之月起交纳,并连续交纳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份);以上社保费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报名时间、项目开标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1、报名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自招标公告发布时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
2、项目开标时间 | 2017 年 10 月 11 日 9 时 00 分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本工程招标文件(含图纸、清单等)均由投标人从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cztb.laztb.gov.cn/scztb/ )上无偿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
五、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舒城县规划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亚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舒城县梅河西路规划局四楼 | 地址: | 舒城县梅河西路与万佛路交叉口写字楼11层 |
联系人: | 潘主任 | 联系人: | 陈工 |
电话: | 0564-2782877 | 电话: | 0564-8621636 |
传真: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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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注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开标时须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设计负责人同时到场。 |
2、投标人开标现场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参与投标:①县外投标企业须到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投标企业投标(预缴履约)保证金管理协议》。③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项目设计负责人本人二代身份证件,项目设计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授权委托人社保缴纳证明(授权委托人社保要求与项目设计负责人一致)等相关证件。④投标人提供近一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函。(注:投标人开标现场未按规定提供以上所述资料,视作自动放弃投标。) |
开标现场无法提供相关有效证书、证明资料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提供虚假、伪造证书、证明资料,一经查实,取消其各类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
3、中标企业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加盖中标通知书公章。 |
4、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汇入的取消投标资格。 |
5、项目往来款全部通过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保证金时使用的基本账户。 |
6、投标人提出疑问时应当以匿名方式在网上提出,不得公开自身的所有信息。投标人网上提出疑问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 2017 年 10 月 11 日 9 时 00 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投标人没有关注和了解公告及补充更正通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如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同默认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 |
7、投标人须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递交已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投标企业投标(预缴履约)保证金管理协议》,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中标单位在项目公示期满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设计负责人按规定参加招标人会同监管机构组织的标后约谈活动。约谈后7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不办理,按照不良行为相关规定处罚。 |
8、投标人必须遵守《关于将约束投标人相关不良行为条款纳入招标文件内容的通知》的各项规定(详见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专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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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监督管理机构 |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