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资中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第二次) 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GC20170915020 内江-资中县 2017年09月15日发布 2017年09月20日10时00分截止
一、本项目经资中县人民政府以资住建局【2015】133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资发改招标【2017】备字43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资中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项目名称 资中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第二次) 建设地点 资中县县城区范围 实施时间 2017年10月—2017年12月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资中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规划编制总面积约3200公顷 建设资金 上级拨款和政府财政拨款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编制1资中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投标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1.承担并完成过1个以上类似的规划编制业绩并提供合同原件及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等材料 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主要技术人员包含至少一名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城市规划设计单位需在2017年12月底完成此项编制并通过审批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7年09月15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7年09月20日10时0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资中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资中县建设银行 账 号:51001687208050079409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备注 编制1E.固定价/24.001.20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7年09月20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资中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资中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资中县重龙镇荷花池街57号 邮 编:641299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832-5522365 传 真:0832-5522365 电子邮件(E-mail):
2017年09月15日 (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