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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 2786502
招标类型: 设计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琶洲西区(互联网创新集聚区)水景及绿化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琶洲西区(互联网创新集聚区)水景及绿化工程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琶洲西区(互联网创新集聚区)水景及绿化工程勘察设计。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海珠区

1.1.3 设计范围:琶洲西区(互联网创新集聚区)水景及绿化工程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管线综合

□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协助报批报建。

1.1.5 项目批准文件:穗发改【2016】1017号。

1.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1.7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建地点位于琶洲西区(A区)规划范围内的互联网创新集聚区。西区(A区)位于琶洲西部、华南快速以西,新光快速以东,北邻珠江,南至黄埔涌,本次拟建工程占地面积约91476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公园景观工程、配套设施工程、水域景观工程、景观桥梁工程、防护林工程等。如项目规模有调整以最终规划部门的批复文件为准。本项目总投资1120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8266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年。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水下地形图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协助报批报建。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项目建议书):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两种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和②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甲级和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风景园林或园林类高级工程师资格或以上。

1.2.6 申请人委派的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

投标申请人自年月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

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 )。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具有1.2.3(1)所述资质的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2017年09月19日09时30分至2017年09月25日16时00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

1.4.1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90万元(最终费用按财政评审为准)

其中:工程专业调整系数1.1,复杂调整系数1,附加调整系数1.1(不分专业);

1.4.2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28万元(含岩土工程勘察费、工程测量费、工程物探费、地形测绘费等最终费用按财政评审为准)。

1.4.2.1岩土工程勘察(含超前钻)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68万元,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按照实际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单价结算(投标最高限价单价为:150.00元/m),由投标单位自行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2.2 工程测量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0万元,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量费报价浮动幅度为下浮20%。用于办理规划报建用地预审、规划国土等手续的1:200地形测量收费标准按国家测绘局颁发的国家测绘产品价格收费标准计取并下浮20%。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2.3 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5万元,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量费报价浮动幅度为下浮20%。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物探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2.4地形测绘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5万元,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1.4.3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概算审批核减不超过5%。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4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6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4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10 个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

1.7.2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5-117号流花展馆15号馆615室

1.7.3 联系人:杨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28079085

1.7.5 传真号码: 020-28079097

1.7.6 电子邮箱: /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州市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华穗路406号之二保利中景大厦2312室

1.8.3 联系人:游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020-83634175

1.8.5 传真号码:020-83634176

1.8.6 电子邮箱:357952173@qq.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9.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1.9.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76

1.9.4 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1.9.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83865773

1.10.4 传真号码:

1.10.5 网址:



报名期限: 2017-9-192017-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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