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千家峒旅游接待中心景观设计已由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永发改许准字【2017】110号核准、本项目招标人为江永县三千文化生态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自筹。根据《永州市国家规模标准以下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永政办发[2017]7号),以及永州市江永县国家规模标准以下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江永政办发[2017]3号)等文件规定,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关招标事项现公告如下:
1、招标编号:LWZB2017-0920-02
2、工程概况:
2.1招标人名称:江永县三千文化生态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2招标人地址:江永县政府大院B栋4楼
2.3 项目名称:江永县千家峒旅游接待中心景观设计
2.4建设规模:设计费用45万元,具体以江永县财政局审查结论为准。
2.5建设地点:江永县千家峒
2.6项目资金来源:地方财政自筹
2.7设计发包价格:¥450000元
2.8项目完成期限:15天(日历日),
3、投标人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任该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2016年6月份至2017年8月份)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2016年6月份至2017年8月份)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资质挂靠。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处于被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
3.7、湖南省外设计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江永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ngyong.gov.cn)上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评审办法
5.1评审办法采用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6、合格性评审
6.1本项目若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过多,超过15家(含15家)以上时,可先从所有报名投标人中随机抽取7家入围,评审委员会对入围投标人进行合格性评审。
7、开标时间和地点:
7.1开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28日10时00分;
7.2开标地点:江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五楼会议室(潇浦镇永回路240号)。
8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江永县建设工程招标领导小组及相关监督部门监督。
9、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招标单位:江永县三千文化生态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13762970959
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15774175008
附件: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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