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七里河区南滨河路七里河段河堤景观亮化项目设计
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七里河区南滨河路七里河段河堤景观亮化项目已由兰州市七里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七发改[2017]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市七里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该项目第一次招标时经专家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现委托甘肃商建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GSSJ(招)2017038
2、招标单位: 兰州市七里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3、项目名称:兰州市七里河区南滨河路七里河段河堤景观亮化项目设计重新招标
4、建设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南滨河路沿线,东起石油大厦,西起银滩大桥
5、设计周期:20日历天(2017年10月15日——2017年11月3日)
6、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所有设计内容(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以及后续服务)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9、本项目投资估算额:约3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4年9月至今)有同类工程(电气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为准);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及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项目设计负责人中途不得更换;
3、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4、省外企业中标后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
5、投标人须提供由住所或业务发生所在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注: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9月21日至2017年9月27日,每日8:30-12:00,14:30-18:00整(双休日除外)。
2、地点:甘肃商建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20号13楼)。
五、报名时携带资料及其他要求:
1、携带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投标人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2)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情况表(附:1、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及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2、其他管理机构组成人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花名册。)
3)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由住所或业务发生所在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6)须同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投标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可从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用A3纸正反面打印)。
以上所有投标报名资料须在报名现场核查原件,同时提交三套复印件,每页加盖投标人印章并装订成册,以备核查。
2、报名资料通过审查者,才能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7年10月11日10时00分之前,在兰州市七里河区政府统办一号楼13楼会议室(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东路498号),逾期不再受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方式
1、本招标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zggzyjy.cn/)发布;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时间:2017年9月21日至2017年9月27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00整(双休日除外)
4、招标文件获取起止时间:2017年9月21日至2017年9月27日
5、报名地点:甘肃商建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20号兴中大厦13楼)
6、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1日10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政府统办一号楼13楼会议室(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东路498号);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不符合招标文件密封性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
5、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10月11日10时 00分,在兰州市七里河区政府统办一号楼13楼会议室(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东路498号)开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市七里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南滨河中路443号
联系人:李立东
联系电话:13919394592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商建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20号兴中大厦13楼
联系人:李锡娟
联系电话:18609446644
审核备案单位:兰州市七里河区城乡和住房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