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设计招标> 射阳县书香门第住宅小区景观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789377
招标类型: 设计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射阳县书香门第住宅小区景观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射阳县书香门第住宅小区景观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射阳县城建置业有限公司经射发改审[2017]85号文件批准,拟实施书香门第住宅小区项目。项目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已落实。根据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住宅小区景观工程设计承包人。

2、招标项目概况

2.1招 标 人:射阳县城建置业有限公司。

2.2项目名称:射阳县书香门第住宅小区景观工程设计。

2.3项目地点:射阳县解放路南侧、兴海路西侧。

2.4招标范围:景观方案与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小区景观、小品、道路、围墙、小区出入口大门至公共道路、室外管网、智能监控系统等),并为工程预算、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施工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履行工程验收职责等。

2.5项目占地面积:约72亩。

2.6建筑物占地面积:约11040平方米。

2.7景观部分面积:约37000平方米。

2.8景观工程总投资:约1554万元。

2.9招标控制价:景观设计费17元/设计面积平方米,此价格包括为完成招标项目全部设计内容所涉及的全部费用。

2.10景观设计造价控制:按不大于420元/设计面积平方米考虑(包含但不限于小区景观、小品、道路、围墙、室外管网、智能监控系统等),此价格为施工完成招标项目全部内容的单位面积造价,投标人需根据此限额展开方案及中标后施工图设计。

2.11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

2.12设计工期:中标公示结束后,中标人应及时办理中标手续(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15天内按招标人要求,吸收其它方案优点,对中标方案进行优化、细化、深化,并将方案设计成果报招标人审查。自招标人批准设计方案之日起20日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工作(因招标人通知暂停等原因而导致的时间顺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景观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2012年9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以来,具有施工项目规模不小于1200万元【或景观面积不小于2.9万平方米】的景观工程设计业绩。

说明:业绩凭设计合同原件确认。若设计合同中缺少相关数据(项目规模、景观面积),凭项目发包方出具的书面证明原件确认。

3.4景观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专业或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若技术职称证书中未能体现专业,还须提供风景园林绿化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确认)。

3.5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6以往投标和经营过程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3.7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4、费用支付办法

4.1提交定稿的景观设计方案(报批并被批准),支付合同估算价20%费用。

4.2按招标人要求时限提交全部施工图、工程概算,支付合同估算价50%费用(包括以前支付)。

4.3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为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编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付至合同估算价70%费用(包括以前支付)。

4.4为工程施工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和必须的设计修改,履行工程验收职责,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估算价90%费用(包括以前支付)。

4.5工程竣工验收后满一年,完成第一年质保期内相关技术服务工作,结清剩余费用。

说明:上述费用支付办法将根据项目分期实施情况,分期按比例支付相关设计费用。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1.2万元。

5.2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载明的“保证金专户”。

6、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7、评定标办法

7.1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人。

7.2按百分制方式分别对每个投标人的初步设计方案、投标报价、业绩三项内容进行综合计分,按总得分排列次序。确定总得分最高,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7.3初步设计方案计分办法(基本分42分,满分70分)

评委分别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景观初步设计方案图本、说明、工程概算、电子版现场演示以及讲解进行综合评分,并将评委评分进行算术平均(若评委人数达7人及以上,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算术平均),确定每个投标人景观初步设计方案项得分。

7.4投标报价计分办法(基本分18分,满分20分)

(一)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废标。

(二)求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为通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数(当通过评审的报价大于等于7家时,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不参加平均数计算)。

(三)通过评审,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计满分20分。

(四)其它通过评审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高或每低于评标基准价百分之一,在满分基础上扣0.1分。不足1%部分按比例计算,此项扣分不超过2分。

7.5业绩计分办法(基本分8分,满分10分)

(一)投标人自2012年9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以来,具有施工项目规模不小于1200万元【或景观面积不小于2.9万平方米】的景观工程设计业绩。

(二)业绩凭设计合同原件确认。若设计合同中缺少相关数据(项目规模、景观面积),凭项目发包方出具的书面证明原件确认。

(三)通过资格后审,计基本分8分。每多具有一项符合上述条件的业绩,在基本分基础上,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8、补偿

招标人对除中标人以外的方案得分排名前二名的投标人分别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8.1对除中标人以外的方案得分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给予 4 万元的经济补偿。

8.2对除中标人以外的方案得分排名第二名的投标人给予2万元的经济补偿。

说明:接受补偿的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人需要,提供投标的方案全套电子文档(DWG和JPG格式),并允许招标人借鉴和部分使用方案中的创意,且不再进行补偿。

9、公告发布时间

2017年9月22日-2017年9月29日。

10、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17年9月22日-2017年9月29日。

获取地点: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1、投标报名

11.1 报名时间:2017年9月22日-2017年9月29日。上午8:30-11:00 , 下午15:00-17:30(星期假日除外)。

11.2 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射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地址: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

11.3 投标报名应具有:

(1)报名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及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缴纳社保基金凭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以上材料按顺序装定成册,一式两份。

11.4投标报名联系人:季明浩。

11.5投标报名联系电话:0515—82396891。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城建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幸福大道北侧

联系人: 陈如军

联系电话: 18962061133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联系人:蒋守如

联系电话:0515-82341002

报名期限: 2017/9/222017/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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